销售文员规定有没有年终奖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每个上班族工作一年时间都是期待能领取到年终奖的,那销售文员的年终奖是怎么规定?能不能领取的到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销售文员是否有年终奖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销售文员是否有年终奖
发放年终奖是用人单位的一种自主行为,目前的法律、法规并无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的具体规定。故一般来说,年终奖的计算应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如果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则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约定或规章制度发放。当然,如果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均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发,也可以根据本年度的综合经营状况以及劳动者个人年度工作表现,决定是否发放年终奖。
以劳动合同为准,单位擅改违规。
律师1说:虽然“年终奖金”已是约定俗成的称谓,但实际上并未有法律明确规定年终奖金的发放方式、数额和时间,既然年终奖金属于超额劳动报酬,因此发放年终奖金并非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的强制性义务。用人单位具有发放年终奖金的自主性。
律师2说:如果企业和劳动者约定了年终奖的发放形式或者在企业的规章制度里有年终奖的规定,那么年终奖的发放就不能完全由企业说了算,要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来发放。
用人单位关于年终奖金的制度规则大致有三类:一类是劳动合同约定,一类是规章制度规定,还有一类是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的。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在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并未正式通过合同约定或制度规定年终奖金的发放规则,而是由用人单位结合员工的表现、公司经营业绩,自行决定最终的年终奖金。如果在没有事前的约定或者规定的情况下出现争议,则需要由劳动争议解决部门根据事实情况进行判断。
年终奖纠纷解决办法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1、 劳动合同有约定的,约定说了算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法律法规没有对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做出具体的规定,年终奖是企业给予员工的年终奖励,属于企业自主管理的范畴,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考虑是否发放以及如何发放。但是用人单位在发放年终奖的过程中,不能违反劳动法律法规。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其中奖金一项包括生产奖等。对于生产奖的范围,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主要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无约定但单位有规定的,规定说了算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如果职工的劳动合同里面明确约定的只有每月工资,对于年终奖等没有约定,也没有约定按照工作业绩发放年终奖,职工是否可以拿到年终奖呢?这就要看单位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假如公司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年底前离职的职工不能享受年终奖,这种年终奖实际上属于在职激励型,即单位规章制度规定,激励在职员工。与绩效考核型相比,在职激励制更加反映出企业挽留人才的意图。如果员工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再为企业做出贡献,那么企业也就无须再对其给予激励。
3、既无约定也无规定,实行同工同酬
如果职工的劳动合同和单位规章中对于是否发放年终奖都没有规定,职工是否可以拿到年终奖呢?这个就会产生争议了。一般来说,如果单位承认发放的是当年的年终奖,按照同工同酬、公平合理的原则,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会可能会支持职工得到属于自己的一份劳动所得。但是职工在举证上可能会遇到障碍。也有可能单位不承认发放的是年终奖,而是其他科目的款项,那么职工的年终奖就难说了。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公司可以依法制订年终奖的发放条件,但是不能把是否是正式工,作为年终奖的发放条件,否则就是违反了同工同酬的原则。
年终奖的发放定位
依据1990年国家统计局制定颁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规定,工资总额由六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另据第7条规定,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其他奖金。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2条第1项规定,关于奖金的范围:生产(业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由此可见,年终奖属于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属于奖金中的“其他奖金”。
猜你喜欢:
2.消防文员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