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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有哪些构成的要件及其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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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有哪些构成的要件及其特点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以下是由学习啦小编整理职业病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职业病的构成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职业病的主要特点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中国职业病呈现五大特点,分别是: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1、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多,患病数量大;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2、职业病危害分布行业广,中小企业危害严重;

  3、职业病危害流动性大、危害转移严重;

  4、职业病具有隐匿性、迟发性特点,危害往往被忽视;

  5、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影响长远。

  职业病的类型分类

  主要类型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按照2011年12月3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根据2013年12月30日修订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它包括十大类,132种职业病,分别是: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1、 尘肺。有硅肺、煤工尘肺等。

  2、 职业性放射病。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内照射放射病等。

  3、 职业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4、 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等。

  5、 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有炭疽、森林脑炎等。

  6、 职业性皮肤病。有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7、 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

  8、 职业性耳鼻喉疾病。有噪声聋、铬鼻病。

  9、 职业性肿瘤。有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10、 其他职业病。有职业性哮喘 、金属烟热等

  对职业病的诊断,应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法定类型

  职业病是一种人为的疾病。它的发生率与患病率的高低,直接反映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水平。世界卫生组织对职业病的定义,除医学的涵义外,还赋予立法意义,即由国家所规定的“法定职业病”。我国政府规定,确诊的法定职业病必须向主管部门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凡属法定职业病的患者,在治疗和休息期间及在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死亡时,均应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待遇。有的国家对职业病患者,实行经济补偿,故也称为赔偿性疾病。

  由于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很多,导致职业病范围很广,不可能把所有职业病都纳入到法定职业病范围。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并参考国际上通行的做法,2013年12月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分10类共132种。其中:尘肺13种和其他呼吸系统疾病6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职业性化学中毒60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种;职业性传染病5种;职业性皮肤病9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种;职业性肿瘤11种;其他职业病3种。

  值得一提的是,职业病是属于与职业有关的疾病,但也见于非职业人群中,因而不是每一病种和每一病例都必须具备特定的职业史或接触史。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与职业有关疾病的范围比职业病更为广泛,它具有三层含义:

  (1)职业因素是该病发生和发展的诸多原因之一,但不是唯一的直接病因;

  (2)职业因素影响了健康,从而促使潜在的疾病显露或加重已有的疾病病情;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3)通过改善工作条件,可使所患疾病得到控制或缓解。因此,在职业卫生工作中,应将该类疾病列为控制和预防的重要内容,保护和促进职业人群的身体健康。常见的与职业有关疾病有:行为(精神)和身心的疾病,如精神焦虑、忧郁、神经衰弱综合征,多因工作繁重、夜班工作、饮食失调、过量饮酒、吸烟等因素引起。有时由于对某一职业危害因素产生恐惧心理,而致精神紧张、脏器功能失调。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慢性非特异性呼吸道疾患,包括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和支气管哮喘等,是多因素的疾病。吸烟、空气污染、呼吸道反复感染常是主要病因。即使空气中污染在卫生标准限值以下,患者仍可发生较重的慢性非特异性呼吸道疾患。其他如高血压、消化性溃疡、腰背痛等疾患,也常与某些工作有关。

  新增类型

  2013年12月3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了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中国总工会共同印发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修订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调整为132种(含4项开放性条款),新增18种。

  调整后职业病仍分为10类。新增加的职业病包括: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等),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硬金属肺病,白斑,爆震聋,铟及其化合物中毒,溴丙烷中毒,碘甲烷中毒,氯乙酸中毒,环氧乙烷中毒,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状体、视网膜)损伤,冻伤,艾滋病(限于医疗卫生人员及人民警察),莱姆病,毛沸石所致肺癌、胸膜间皮瘤,煤焦油、煤焦油沥青、石油沥青所致皮肤癌,β-萘胺所致膀胱癌,股静脉血栓综合征、股动脉闭塞症或淋巴管闭塞症(限于刮研作业人员)。

  职业病的检查方法

  这个要结合患者的实际情况来定夺检查事项为好。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一、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二、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三、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四、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五、用人单位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六、体检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七、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复查时可根据复查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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