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与设立的区别
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含义并不完全相同。公司设立是指发起人创建公司的一系列活动,是一个过程。可以说,公司设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公司成立是公司设立的结果。两者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就跟着学习啦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设立与成立的区别有哪些
1、行为性质不同。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公司设立是发起人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所进行的创立行为,属于民事行为。公司成立主要是由发起人的设立行为引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行政行为,公司成立是设立行为所追求的目标。
2、行为效力不同。
公司设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但公司设立并不必然导致公司成立。公司虽然完成全部设立行为,但在尚未取得工商机关发给的营业执照前,公司仍然不能成立,也就不能享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交易。而公司一旦成立,即取得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方可以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3、行为主体不同。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公司设立行为的性质是民事行为,其行为主体是发起人。公司成立是发起人行为和行政行为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成立行为的主体包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发起人。
公司设立的法律特征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1、设立的主体是发起人。发起人包括先行出资、筹建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国家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对内执行设立业务,对外代表正在设立中的公司。
2、设立行为只能发生在公司成立之前,并应当严格履行法定的条件和程序。
3、设立行为的目的在于最终成立公司,取得法律主体资格。
4、公司的种类不同,设立行为的内容也就不尽一致。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应具备的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国家作为唯一的出资人(股东)可以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公司个人,包括农村村民,辞职、退职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离休、退休人员及其他成员,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都可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国家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明确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由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共同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实物出资必须对实物折价,并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算、确认,办理转移财产的法定手续;以工业产权作价出资;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其出资作价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评估,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股东每人各执一份。订立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要件,也是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必不可少的必经程序。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股东全体同意的关于公司的组织、经营的基本规定,是确定公司权利的文件。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4、以有限责任形式确定公司名称、组成公司机构。
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定样,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还规定,公司由股东组成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并设立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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