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不定时工时制有没有加班费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对于劳动者来说,加班是常态,就是不定时工时制的职工都会被安排加班,那海南的加班费是怎么规定?不定时工时制的有吗?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海南不定时工时制是否有加班费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海南不定时职工是否有加班费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三十六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具体是指“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两种。“不定时工作制”是不以标准工时制度确定的工作制度,企业以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来确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规定的条件是“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但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在法定节假日被安排工作时,企业需支付加班费。
不定时工时制加班费计算
对于不定时工作制,一般控制在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如果法定假日安排加班的,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工资标准的300%,也就是一般没有双休日加班需支付工资200%的情况。
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规定,企业对于符合条件的职工,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履行申请报批手续。
首先不定时工作制需要批准,如上所述。其次,不定时工作制有严格要求,用工单位必须到劳动部门审批,且在单位时间内总工时不能超过法定的总工时。也就是说,一般加班是没有加班费的,但是只能依据总工时来要求。
例如:2008年4月1日实施的《天津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行政许可规定》第16条规定:“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劳动法》第44条第(三)项(即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的规定支付工资。
劳动法对加班费的规定
一、《劳动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第叁十六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叁)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叁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一条 【工作时间延长限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塬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叁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叁十六小时。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二、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第十叁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叁)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塬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法律法规的罗列,可以看出,即使用人单位对部分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也仍然要遵守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如果超过了规定的工作时间,尽管有批准文件,仍然应当支付加班费。从法律的效力来讲,劳动法作为法律,其效力也高于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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