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啦——法律网>劳动法>工资福利>加班费>

2018年6月开始的加班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时间: 俏霞20 分享

  加班就要给加班费,这是必须的,用人单位是需要必须遵守的,那么从6月份开始的加班费计算标准是什么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8年6月开始的加班费计算标准是什么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6月的加班费计算标准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调休或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如果单位未向员工明确调休或补休时间,员工皆有权要求两倍工资报酬。

  在工作时延长劳动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是违法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一)8小时外加点:根据199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因此,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每天8小时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二)休息日加班:如果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200%的工资

  (三)法定节日加班:根据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第二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由原来的7天改为10天,即: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3)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

  (4)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也就是说,以上日期就是法定休假日,如果在以上日期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300%的工资。

  (四)计件工资时的加班加点: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五)综合计算工时的加点:依据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2000年3月17日颁发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因此,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如果月平均工作天数超过20.92天,或者月平均工作时间超过167.4小时的,应该视为加点,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每月制度工作天数(即月平均工作天数)明确规定为20.92天,月平均工作时间为167.4小时。

  自愿加班有没有加班费

  《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该条规定表明,企业依法应当对企业内的规 章制度予以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的内容包含劳动者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根据该条规定,企业自然可以制订与国家法律不相抵触的加班制度,可以规定适当的加班审 批程序,对符合加班制度的加班情况支付不低于法定标准的加班工资。企业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应是企业管理和争议处理的依据之一。

  另外,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我国现行的标准工时制度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按照以上标准工时制度计发工资待遇的,是计时工资制度。实行计时工资制度的用人单位,其加班工资的支付有着明确的规定。

  从上面的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即由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才应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是用人单位安排加班,而由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依据以上规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费要不要纳税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2012年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针对“节假日加班工资是否缴纳个税”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个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取得两倍或三倍的加班工资,是否属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缴个税。

  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介绍,根据我国个税法的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这就是相关问题的具体规定。


猜你喜欢:

1.2017年劳动法加班费规定

2.2017深圳劳动法关于加班费的规定

3.2017年日工资的计算方法

4.每个月工资怎么计算

5.2017年带薪休假的工资计算标准是什么

2018年6月开始的加班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加班就要给加班费,这是必须的,用人单位是需要必须遵守的,那么从6月份开始的加班费计算标准是什么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8年6月开始的加班费计算标准是什么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6月的加班费计算标准 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精选文章

  • 2018年关于昆山的加班费计算标准
    2018年关于昆山的加班费计算标准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用人单位是不能无限度的要求其员工加班,需要考虑到员工的身心健康,那么关于昆山的加班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8年关

  • 2018年东莞市加班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2018年东莞市加班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企业出于生产的需要,并且经过劳动者本人同意的,是可以进行加班的,那么东莞市的加班费计算标准是什么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8年东莞市

  • 2018年东莞劳动法对于加班费的规定
    2018年东莞劳动法对于加班费的规定

    虽然为了将工作及时的做好,员工需要加班是无可厚非的,那么东莞劳动法对于加班费的规定是什么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8年东莞劳动法对于

  • 2018年东莞市的加班费是怎么计算的
    2018年东莞市的加班费是怎么计算的

    每个劳动者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不一样,加班工资额度也就不同,那么东莞市的加班费是怎么计算的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8年东莞市的加

8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