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年终奖的发放时间怎么规定
快年底了,按照往年的情况肯定有很多的单位在年底的时候发放年终奖,那年终奖劳动法是怎么规定的呢?有没有规定发放时间?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劳动法对年终奖的发放时间怎么规定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劳动法对年终奖发放时间的规定
奖金是用人单位根据企业效益为嘉奖突出的贡献和业绩而发放的特殊的薪资。奖金发放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即单位可以自行决定发不发奖金,发奖金的条件和标准。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工资,但没有规定必须发放奖金。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年终奖一般是企业按照企业利润、员工个人绩效等的激励措施,年终奖的发放不具备强制性,各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表现,按“自己的标准”发放,双方有约定的,从约定;如无特别约定的,公司可以不发放,如果发放,发放时间通常由企业自己决定。
年终奖一般是由单位对员工进行考核后发放的,如果单位对其考核不符合发放奖金的条件,那自然可以不发放其奖金,如果员工离职了,由于未对其进行考核,也就不发放年终奖,毕竟发放奖金是单位自己的事情。
在以下情况下,员工有权要求单位发放奖金,而不论其是否即将或者已经离开单位。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1、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奖金的具体计算办法的。
2、根据单位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发放奖金,且有具体金额或者计算奖金的方法。
3、单位已经对员工做出了对其发放奖金以及具体奖励办法决定的。如果单位借口反悔,员工则可以依法要求单位发放奖金。
年终奖能不能被拖欠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就性质而言,年终奖属于工资的一部分。因为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七条也规定:“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生产奖;
(二)节约奖;
(三)劳动竞赛奖;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五)其他奖金。”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二条则进一步指出:“关于奖金的范围(一)生产(业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故推迟年终奖的发放,无异于欠薪。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均已明确规定,工资应当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辞职还能不能领取年终奖
案例:
台山市民陈先生是台山市一物业公司的员工,在该公司工作已经3年多了。以往每年过完12月,公司都给员工发年终奖。为了减少员工春节前离职,去年12月1日,该公司新颁布了一份通知,规定把年终奖推迟到2005年3月发放,凡在2005年春节前离辞职的员工,都不可以领取年终奖。到底这种做法有没有违反《劳动法》?
分析:
年终奖作为该物业公司的一项福利,其发放标准、发放时间比较灵活,劳动法规没有作硬性规定,在没有事先约定的情况下,物业公司也可以不给所有员工发放年终奖。相反,如果物业公司与劳动者有事先约定的话,其就应该按照约定发放,对于那些没有干满一年或一个季度的员工,他们在离职前,可以依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按比例领取年终奖、季度奖。如果用人单位借口员工春节前离职,给其他员工发放了年终奖而不给离职者发放年终奖,这就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索取应得的报酬。
点评: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根据劳动者与其所服务企业的约定,年终奖是劳动者辛苦工作一年的合法所得,劳动者有权有理获得年终奖,任何借故、变相不给劳动者发放年终奖的行为都是违法的。面对这样的问题时,劳动者应该理直气壮地向企业争取自己的合法所得,必要的时候还可以采取法律途径解决;企业、单位加强对员工的管理是需要的,但无论任何规定、任何措施都不得违反《劳动法》,否则,就有可能被劳动者告上法庭,这可是劳动者与企业都不愿意见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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