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人口老龄化发展情况调研报告(2)
三、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
人口老龄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果,同时也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种种挑战,目前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抚养体系发生变化,地方负担加重
人口“普查”数据表明:“三普”时我县的总抚养比为56.27%,其中少儿抚养比为47.94%、老年抚养比为8.33%;“四普”时总抚养比为48.64%,其中少儿抚养比为39.39%、老年抚养比为9.25%;“五普”时总抚养比为41.27%,其中少儿抚养比为28.4%、老年抚养比为12.87%。虽然从总抚养比和少儿抚养比看,都在下降,但老年抚养比却在逐步上升,而且到一定的时间,少儿人口相对稳定,其抚养比不会再下降,而老年抚养比仍将在较长的时间内快速增长,势必加重国家或地方的负担。
(二)家庭功能弱化,老人赡养问题突出
随着高龄老人的不断增多及老龄人口自身健康状况的变化,老人自我料理生活的能力不断减弱,而现代家庭不断“小型化”,老年人与其子女“分家”现象极为普遍,加之劳务经济的兴起使得大部分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守老人、空巢老人大量存在,这些老龄人口难以得到较好的生活照料或无法得到照料,主要靠老年配偶之间的相互照顾或自我照顾。尤其是一、二十年以后,社会上将大量出现“四二一家庭”,即一对夫妻要照料四位老人和一个子女,届时家庭养老的模式将受到严重挑战,子女即使在主观上有十分孝敬
老人的愿望,客观上却无照料老人的条件和能力。
(三)老龄人口看病受限,福利设施无法满足需求
老龄人口大多患有与年龄相关的疾病,且三分之一以上的老年人需要自己或配偶支付医药费。据统计,我县农村老年人患病率为60.42%,而目前我县农村医疗网点设施落后、医治水平不高,加之近几年医药费上涨幅度较大,许多老年人因医疗条件或自身能力的限制,无法得到较好的治疗。我县现有城乡福利机构21家,共有床位1600张,容量十分有限。同时,老年精神文化生活匮乏,目前能供养老年人活动的场所较少,已有的活动场所由于活动器具少、无人组织、内容枯燥等而无法较好地开展,仍以打麻将、看电视为主的老年生活单调而无味。
(四)老年商品稀缺,供需矛盾突出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老龄人口的购买能力不断增强,对具有老年特色的商品(如拐杖、助听器等)需求量越来越大,但目前我县范围内适合老年人的商品不多,需远远大于供,直接给老龄人口的生活造成诸多不便。同时由于老龄产品的缺失,从某种意义上缩小或削弱了我县社会消费。
四、迎接挑战的基本途径
早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对加强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提出了一系列原则,我们应进一步强化认识、高度重视,正确认识我县人口老龄化现状,及早做好各项必要的准备工作,积极迎接我县人口老龄化高潮的到来。
(一)切实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
建议县委、县政府每年集体听取一次全县老龄工作情况汇报,对全县的老龄工作提出任务和要求,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尽快理顺我县老龄工作机构,明确其任务和工作职责,配强工作人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乡镇、街道一级配备老龄工作专职干部,村一级设老年协会,确保老龄工作任务落实到基层。对农村老龄人口、贫困老龄人口,在工作力度和财力支持上给予适当倾斜。
(二)将老龄事业列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人口老龄化是一个社会问题,时间跨度大,既要解决现实问题,又要考虑长远计划,应将老龄事业列入县、乡(镇)、村三级长期发展规划,在资金安排、市政设施建设等方面予以充分考虑,使老龄工作与其它社会事业同步发展。发展规划的制定应尽可能符合本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目标明确具体,便于操作。并将老龄事业的发展规划分解到各相关部门,年终进行检查考核,避免计划落空。
(三)不断健全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坚持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各村在大力发展集体经济的基础上,逐步对现有的老年人实行集体所能承受的养老生活补助,努力让农村老龄人口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加快实施城镇养老金社会统筹步伐,不断扩大养老保险收缴面,改变养老金现收现付,甚至入不敷出的局面,真正实现社会统筹“积累储备”的功能,确保养老保险广覆盖、养老金正常发放。
(四)着力完善基层、社区老年服务体系
努力加快村(居)老年服务设施和为老服务组织建设,一方面将老年生活、活动设施纳入城乡建设发展规划,逐步做到每个村(居)都有活动室、医疗室、托老所和老年教育点;另一方面成立一批老年服务队伍(包括志愿者),为老年人开展低偿或无偿的医疗、娱乐、生活照料等服务。
(五)加强教育,促进健康老龄化
对各年龄阶段的人群开展各种健康知识宣传,为健康进入老年期、延长老年健康期奠定良好的基础。加强敬老养老道德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大力普及老年保健知识,鼓励老年人加强身体锻炼,提高自身修养,确保身心健康,促进社会实现健康老龄化。
(六)合理开发老龄产业,扩大社会消费。充分考虑老龄人口的各种现实需求和供应缺口,将大力开发老龄产业转到积极调整老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上来,既解决老龄人口之所需所急,又有效拉动社会消费。政府应加强产业引导,为相关企业提供老年消费需求信息,提供商品开发、产品生产的政策支持;同时引导老龄人口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帮助老年人合理消费,愉快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