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长远程培训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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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XX——2010全国教育干部培训规划》和《黑龙江省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地区教育局决定继续开展第三期中小学校长、学校中层干部远程培训工作,为保证远程培训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培训目标
依托中国教育干部培训网的优质课程资源和科学严谨的教学教务管理,开展中小学校长远程培训工作。通过远程培训,促进中小学校长和中层干部的自主学习,全面提升中小学校长和学校中层干部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逐步构建“以校本培训为基础,远程培训为主要手段”的终身学习体系。
二、培训对象
全区中小学校长、副校长以及政教主任、教务主任等学校中层干部,各进修学校校长、副校长、培训部主任及学校中层干部。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校长职业素质、校长能力建设、校长综合技能、中小学管理、中小学教学课程实务、公共管理课程、学习参考资料等七大版块20个栏目。
四、培训学习时间和方式
全区第三期中小学校长远程培训的时间是2010年4月1日至2011年4月1日。具体学习流程和学习方式如下:
第一,学员注册。学员凭借发给的学习卡上的编号和密码,登录大兴安岭教育研修网中的中国教育干部培训网大兴安岭培训中心平台,如实填写学籍卡,实名注册,建立学员学习档案。学员在启动之日起一周之内必须完成注册,否则取消学籍
第二,网上学习。培训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部分,各为24学时。学员4——8月份,每月必须按要求完成2个必修专题的学习,具体学习科目将在网上公布。个人选修课可随时添加学习课程,总学时长为24学时。
第三,完成作业。必修课设置5道命题作业,学员要认真学习课程后,独立思考作答,严禁抄袭和传播,须在10月份前完成并提交所有作业。学员学习选修专题后,要在大兴安岭教育论坛校长培训专栏实名注册,完成一篇学习心得。
第四,完成研修成果。在认真学习课程基础上,学员要结合本次培训学习和日常工作工作实践,撰写一篇“研修报告”,可以是论文、案例和学习总结,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不得作为研修成果提交。2011年2月前完成研修成果并提交。
五、考核与结业
学员在完成24学时的必修课,24学时的个人选修课,5道作业题,一篇研修成果之后,可以获得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和中国电视师范学院联合颁发的“中小学校长在职提高培训证书”,记入我区“十一五”中小学校长、教育行政干部培训档案,纳入对校长的考核,与校长评优、评聘、晋级挂钩。按照规定,每位校长要完成三年累计144学时的远程培训任务,方可获得黑龙江省“十一五”期间中小学校长在职提高培训证书。
六、培训要求
1.加强过程管理。加大对学员远程培训学习的监管力度,定期通报学习情况。教师进修学院师资干训科每月对学员总体上网学习情况、学校培训管理情况以及培训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等通报一次;对那些不积极上网学员,要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其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2.加强考核管理。实行远程培训实施情况三级考核制度。第一级学员考核:全体参训学员的考核与学员评优、评聘、晋级挂钩,学员届时完不成学习任务,未取得远程培训证书,在本年度教育系统组织的评优树先活动中不得评为先进个人,不得晋升职称,并予以通报;第二级学校考核,校长必须对远程培训负全责,要将学校校长和中层干部远程培训纳入学校发展和教学管理整体规划中,促进本校学员积极参加网上学习,要组织全体教师观看视频课堂,以此促进远程培训与校本培训的有效整合,要在硬件设施、培管理等方面给予足够重视。学校参训学员如有未完成学习任务,未取得远程培训证书,校长在本年度教育系统组织的评优树先活动中不得评为先进个人、不得评为骨干校长,不得晋升职称,并予以通报,学校不得评选先进单位;第三级各教师进修学校考核,中小学校长远程培训工作已纳入对中小学校长、进修学校和县区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3.统一教学进度。学员在第三期远程培训启动之日起一周之内必须完成注册,否则取消学籍;学员每月必须按照统一的教学进度认真完成必修课、选修课学习、认真完成作业和研修成果,不可突击学习。
4.补齐所缺课时。按照我区的培训整体规划,参加培训的校长和中层干部要连续完成三年144学时的学习任务。今年是第三期培训,只参加过一期培训学习的学员,今年要按要求补齐选修课48学时和10篇学习心得或反思;参加第二期培训但没有完成48课时学习任务和10道作业的学员,今年要在选修课中补齐课时和学习心得,并将心得或反思及时上传到大兴安岭教育论坛校长培训专栏。
一、培训目标
依托中国教育干部培训网的优质课程资源和科学严谨的教学教务管理,开展中小学校长远程培训工作。通过远程培训,促进中小学校长和中层干部的自主学习,全面提升中小学校长和学校中层干部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逐步构建“以校本培训为基础,远程培训为主要手段”的终身学习体系。
二、培训对象
全区中小学校长、副校长以及政教主任、教务主任等学校中层干部,各进修学校校长、副校长、培训部主任及学校中层干部。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校长职业素质、校长能力建设、校长综合技能、中小学管理、中小学教学课程实务、公共管理课程、学习参考资料等七大版块20个栏目。
四、培训学习时间和方式
全区第三期中小学校长远程培训的时间是2010年4月1日至2011年4月1日。具体学习流程和学习方式如下:
第一,学员注册。学员凭借发给的学习卡上的编号和密码,登录大兴安岭教育研修网中的中国教育干部培训网大兴安岭培训中心平台,如实填写学籍卡,实名注册,建立学员学习档案。学员在启动之日起一周之内必须完成注册,否则取消学籍
第二,网上学习。培训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部分,各为24学时。学员4——8月份,每月必须按要求完成2个必修专题的学习,具体学习科目将在网上公布。个人选修课可随时添加学习课程,总学时长为24学时。
第三,完成作业。必修课设置5道命题作业,学员要认真学习课程后,独立思考作答,严禁抄袭和传播,须在10月份前完成并提交所有作业。学员学习选修专题后,要在大兴安岭教育论坛校长培训专栏实名注册,完成一篇学习心得。
第四,完成研修成果。在认真学习课程基础上,学员要结合本次培训学习和日常工作工作实践,撰写一篇“研修报告”,可以是论文、案例和学习总结,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不得作为研修成果提交。2011年2月前完成研修成果并提交。
五、考核与结业
学员在完成24学时的必修课,24学时的个人选修课,5道作业题,一篇研修成果之后,可以获得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和中国电视师范学院联合颁发的“中小学校长在职提高培训证书”,记入我区“十一五”中小学校长、教育行政干部培训档案,纳入对校长的考核,与校长评优、评聘、晋级挂钩。按照规定,每位校长要完成三年累计144学时的远程培训任务,方可获得黑龙江省“十一五”期间中小学校长在职提高培训证书。
六、培训要求
1.加强过程管理。加大对学员远程培训学习的监管力度,定期通报学习情况。教师进修学院师资干训科每月对学员总体上网学习情况、学校培训管理情况以及培训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等通报一次;对那些不积极上网学员,要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其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2.加强考核管理。实行远程培训实施情况三级考核制度。第一级学员考核:全体参训学员的考核与学员评优、评聘、晋级挂钩,学员届时完不成学习任务,未取得远程培训证书,在本年度教育系统组织的评优树先活动中不得评为先进个人,不得晋升职称,并予以通报;第二级学校考核,校长必须对远程培训负全责,要将学校校长和中层干部远程培训纳入学校发展和教学管理整体规划中,促进本校学员积极参加网上学习,要组织全体教师观看视频课堂,以此促进远程培训与校本培训的有效整合,要在硬件设施、培管理等方面给予足够重视。学校参训学员如有未完成学习任务,未取得远程培训证书,校长在本年度教育系统组织的评优树先活动中不得评为先进个人、不得评为骨干校长,不得晋升职称,并予以通报,学校不得评选先进单位;第三级各教师进修学校考核,中小学校长远程培训工作已纳入对中小学校长、进修学校和县区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3.统一教学进度。学员在第三期远程培训启动之日起一周之内必须完成注册,否则取消学籍;学员每月必须按照统一的教学进度认真完成必修课、选修课学习、认真完成作业和研修成果,不可突击学习。
4.补齐所缺课时。按照我区的培训整体规划,参加培训的校长和中层干部要连续完成三年144学时的学习任务。今年是第三期培训,只参加过一期培训学习的学员,今年要按要求补齐选修课48学时和10篇学习心得或反思;参加第二期培训但没有完成48课时学习任务和10道作业的学员,今年要在选修课中补齐课时和学习心得,并将心得或反思及时上传到大兴安岭教育论坛校长培训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