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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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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1

为了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按需设岗,科学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平稳实施。

三、设置岗位

我校设置岗位总量121个,其中:管理岗位5个,专业技术岗位110个,工勤技能岗位6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中学教师系列,其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为10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的95%;辅系列岗位为校医系列、会计系列、图书馆系列等教学辅助系列,岗位设置数为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5%。

(一)管理岗位等级和数量

岗位总数为5个,为七级(正科级)1个,八级(副科级)4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和数量

岗位总数为105个,分高级、中级、初级三类。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3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7%。

(1)正高级岗位2个,其中三级岗位1个,四级岗位1个。

(2)副高级岗位28个,其中五级岗位6个,六级岗位11个,七级岗位11个。

2.中级岗位5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0%。

其中八级岗位17个(含非主系列2个),九级岗位22个,十级岗位16个。

3.初级岗位2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3%。

其中十一级岗位13个(含非主系列1个),十二级岗位12个(含非主系列2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

工勤技能岗位为6个,其中技术工三级(高级工)2个,技术工四级(中级工)4个。

四、晋级条件

(一)管理岗位

1.管理岗位任职者一般应具备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八级以上管理岗位应县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序。

2.七级、八级岗位任职者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九级岗位任职者须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二)专业技术岗位

见各等级具体聘用条件。

(三)工勤技能岗位

按(苏人工考〔1995〕2号)、(苏人工考〔1997〕1号)、(苏人通〔1998〕10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五、实施措施

(一)成立岗位设置领导组织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两个工作组织。

1.成立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办公室为工作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方案制订、指标核定、分值测算、数据汇总、材料上报和聘用合同签订等工作。

2.成立岗位设置工作专家评定委员会,具体负责评定办法的设计与确认,并对整个工作过程进行指导与监督。

(二)确定岗位等级评定条件

根据《江镇市市属学校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试行)〉》,以完成本岗位工作所需的学识、才能、技术和经历为前提,以岗位工作需要为依据,从本单位人员的实际出发,制定符合学校发展的岗位等级具体评定条件。

本次岗位设置工作的难点是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评定条件的制定,有关职能部门要全面摸底,精心测算,集思广益,多方论证,努力在教工的“资历”(教龄、职龄年限)与“实绩”(专业型和奖励型荣誉)之间寻求平衡点,力求制定的条件更符合首次设岗的实际情况,充分调动各年龄层次教工的积极性,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三)编制岗位说明书

根据《江镇市市属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要求,编制出两类岗位共17个等级的岗位说明书,明确设定岗位的工作性质、任职条件、职责任务、绩效考核标准等主要内容,作为今后人员聘用和管理的主要依据。

(四)设计岗位评定办法

制订《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标准》,实行打分制,通过对教学“资历”与“实绩”进行分值量化和评委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岗位等级人选。认真做好两方面的准备工作:

1.整理汇总教职工的出生年月、专业技术任职年限、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任现职务以来的管理工作年限和专业型、奖励型荣誉等相关信息。

2.召开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和专家评定委员会联席会议,对教职工的奖励型荣誉进行界定,确定分值,并形成书面意见。在上述基本信息的基础上,由岗位设置工作职能部门参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评定基本条件》的评分细则打出个人分数。

(五)规范岗位聘用程序

1.召开全校教工大会,公布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各等级的任职条件,并结合实例进行解读。下发教职工信息条交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在核实反馈的基础上确定个人分数并按岗位类别排序。

2.根据岗位等级指标,结合岗位基本条件,确定各等级教职工岗位聘用人员名单。在分数相同,难以确定时,召开专家评定委员会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打出推荐分。

3.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向教育局上报各类表格,进行资格审核。

4.将各类人员的岗位设置情况公示7天。公示期间,教职工如对岗位确定有异议,可向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由领导小组复议。

5.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束后,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各类人员的聘用岗位,参照学校原来的聘用期限,由办公室组织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

六、有关说明

因首次设置,特将操作中可能碰到一些具体问题如下说明:

1.职员岗位、工勤岗位级别无变化。如岗位变动,应具备拟任职岗位规定的基本条件,报市教育局审核,并报市人事局备案。

2.专业技术岗位中按比例设置非主系列岗位(教辅岗位),同一职级中按得分多少排序,按核定的岗位数确定等级。

3.具有教师职称但在教辅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能聘为本职级的最高等级。

4.20xx年7月1日—20xx年7月31日到达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在职人员条件打分,达到在职人员所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最低分者即进行该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但不占在职人员岗位。

5.首次聘任中涉及的荣誉获得时间以20xx年7月31日为界。

6.20xx—20xx年度不参加考核者,首聘不晋级。

7.同分条件下,按照任职年限、专技工作年限、所获荣誉级别先后排序。

七、实施步骤

1.8月15日——11月1日: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写岗位说明书,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2.11月2日——11月6日:召开全体教工大会,听取教职工对岗位设施方案的意见,对方案再次修改。

3.11月7日——11月9日:教代会讨论通过。

4.11月10日——11月16日:根据个人信息,确定个人分数并按岗位类别排序。

5.11月17日——11月20日:完成教职工聘用工作。

6.11月21日——11月27日:公示各类人员的岗位设置情况。

7.11月28日:经教育局初审后报人设局审核备案。

八、注意事项

(一)学校要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按照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自主开展岗位聘用工作。各学校要制定聘用办法、规范聘用程序、健全聘用组织、完善监督机制,确保岗位聘用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市属学校岗位聘用时,受聘人员须满足省市文件规定的岗位任职条件。首次聘用时,正高级教师原则上聘用四级岗位。正高级教师三级岗位聘用人选,由各市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由学校聘用。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人选,按规定, 由学校组织评审,经教育局初审、人社局审核同意后聘用。教师四、七、十、十二级岗位仍按照现行的教师职务评审办法评审,评审通过的由学校聘用。其他高级、中级、初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由学校根据单位岗位实施方案的办法进行聘任,聘任结果报教育局备案。教师高级岗位聘用应向优秀班主任和其他优秀教师倾斜。具体岗位聘用程序按市有关规定执行。管理岗位的聘用工作,按照干部人事管理的规定执行。

(三)学校与受聘人员应当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聘用合同期满前,各学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作出续聘、岗位调整等决定。

(四)学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核准的结构比例。首次岗位设置时,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逐步到位。

九、工作要求

岗位设置工作关系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校教育事业的稳定与发展,学校领导部门要全面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教工大会、座谈会、个别交流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统一思想,明确开展此项工作的基本思路与意义,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工作组织和行政处室要明确职责,积极配合党政领导和职能部门做好该项工作。全校教职工要人大局出发,树立竞争意识与责任意识,从自身发展、学校发展、教育事业发展的高度认真看待并积极参与这项工作。

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2

根据原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发〔20xx〕27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事业的需要,坚持以人为本,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重在确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基本制度。按照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构建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基本框架。

(二)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事业单位用人自xx相结合。政府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根据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自主聘用各类人员。

(三)坚持与现行政策规定相衔接。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是现行人事管理体制和现有人员中开展的人事管理机制创新与机制转换,既坚持改革的方向,又注意新旧政策的衔接,保证改革平稳过渡。

(四)坚持统筹协调发展。确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总量、各类岗位结构比例和人员聘用条件时,既要考虑岗位设置的基本比例标准,又要考虑历史传统和事业发展的实际,结合实际情况,统筹编制管理与岗位设置工作,拓宽职业发展通道,促进各类人才全面发展。

(五)坚持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配套。岗位设置、人员聘用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紧密结合,岗位设置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础,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是落实岗位管理制度的保障。今年重点完成岗位设置工作,随着改革的深化逐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

三、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以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为主要内容,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重点,着力健全岗位管理、合同用人、公平竞争、绩效评价、分配激励、人员退出、监督管理等七大机制,建立起有别于机关和企业,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用人机制和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机制,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供制度保证,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法制化。

近期目标:20xx年11月中旬前实行聘用制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的比例达到100%,20xx年底前全市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和首次人员聘用工作。

四、实施范围

(一)单位范围

1、凡是我市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包括财政核拨、核补和自筹经费的事业单位;

2、行政类事业单位按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其他事业单位按有聘用合同、正式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参照执行;

4、各镇(街道)属事业单位。

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已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列入本实施范围。

(二)人员范围

1、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和经过市人力资源局按照有关政策批准进入事业单位与事业单位建立正式人事关系的人员,均纳入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

2、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批转市委组织部关于东莞市干部管理权限重新修订及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东委发〔20xx〕9号文)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有关规定执行。

五、实施内容

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今年重点开展和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

(一)岗位设置工作。岗位设置是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和兑现收入分配制度的基础,组织引导事业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各单位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结合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和自身实际情况,设置本单位的岗位类别结构比例、岗位等级结构比例、岗位基本条件,形成岗位设置方案和实施方案,按程序核准后组织实施。

1、岗位总量控制。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是核定岗位总量的基础,岗位总量的控制标准,在市机编办核定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范围内确定。行政类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经费的单位)岗位总量,必须按核定的编制总数确定。其他事业单位(财政核补和经费自筹的单位)岗位总量,若现有人员超过编制总数的,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数量,结合事业发展需要,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把关确定,并报市人力资源局审核。确定的岗位总量不作为增加编制和财政拨款的依据。

2、岗位类别设置和结构比例。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在不同的事业单位是不同的,由市人力资源局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实施意见》规定的控制标准确定。领导岗位和内设机构领导岗位的数量,根据市机编办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设置,其他承担管理任务的职员岗位设置,应保持合理的结构比例。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结构比例按《实施意见》规定确定。

3、岗位最高等级。管理岗位根据我市实际,分为6个等级(东莞理工学院分为8个等级),现行的处级正职到办事员分别对应五至十级管理岗位。最高等级按照市机编办核定的机构规格确定。未核定机构规格的或已核定机构规格为股级的,最高等级一般定为九级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按高级、中级、初级设13个等级,按照规定,市属事业单位原则上可设至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由高至低分为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和技术工一级岗位按照全省总体控制标准,由事业单位按行政隶属关系报市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报省人社厅核准确定。具体三类岗位等级设置按《实施意见》规定确定。

4、岗位任职条件。岗位任职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基本条件按《实施意见》规定执行,是最低的准入条件,具体条件由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岗位设置的原则、岗位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确定。

5、岗位设置方案的制定。各事业单位作为岗位设置的主体,根据有关的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以及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需要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按照按需设岗、科学合理和精简效能的原则,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经上级核准。岗位设置程序按《实施意见》第37条规定执行。

6、岗位设置方案的审核与核准。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完成后,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市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镇(街道)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镇(街道)人事办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

7、特设岗位的设置。特设岗位属非常设岗位,主要用于急需聘用的特殊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管理权限予以核销。事业单位首次开展岗位设置工作时,原则上暂不设置特设岗位,待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入轨后,再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申请设置。在此期间,如单位急需引进高层次人才,则按特殊情况进行处理。

8、岗位总量等的集中调控。规模小、人员少的事业单位,可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局审核后,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额内集中调控、集中管理。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需对行业内各事业单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等进行集中调控、集中管理的,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后实施。

(二)人员聘用工作。人员聘用制度是区别于机关公务员制度和企业劳动合同制度的标志,是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关键。推行人员聘用制度遵循先易后难,稳步实施,逐步到位。

1、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列入本次实施范围的所有事业单位和人员都要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和个人的人事关系,以契约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各事业单位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进行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随着改革的推进,逐步健全和完善聘期考核、解聘辞聘、聘用监督等制度。

2、首次岗位设置和聘用原则。事业单位首次开展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应使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按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不得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岗位等级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岗位等级、类别结构比例已经超出核准的岗位等级、类别结构比例的,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岗位等级、类别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岗位等级、类别结构比例的,不要突击聘用,要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等情况,严格按照核准的岗位等级和岗位类别结构比例,有计划地聘用人员,逐年逐步到位。首次开展岗位聘用,可以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也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采用单位与现有在职正式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的办法予以过渡。

3、做好新旧聘用政策的衔接。已经实行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和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现有聘用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按规定程序备案,并处理好新旧聘用合同在有关内容上的衔接,变更合同相应的内容。

4、未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首次岗位聘用。未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下列方法确定:从事管理工作的,按其现聘管理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职员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有博士学位的暂定为专业技术10级岗位,有硕士学位的暂定为专业技术11级岗位,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暂定为专业技术12级岗位,大专和中专毕业的暂定为专业技术13级岗位。

5、现聘任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人身份人员的岗位聘用。凡符合相应职务(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及任职(聘用)程序,且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等级的,可直接按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6、“双肩挑”问题。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则按照该管理岗位是否确需专业技术背景,是否从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的人员中选聘,是否实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是否确实按要求完成了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任务等“四个原则条件”把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

7、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认定和工资待遇。各事业单位实施方案经核准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采取逐级签订的方式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正职领导由主管部门领导与其签订,副职领导和中层正职由单位正职与其签订,中层副职、一般人员可由副职领导(或中层正职)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管理按照国办发〔20xx〕35号和国人部发〔20xx〕61号、〔20xx〕6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由各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自行确定。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后,报市人力资源局认定。完成认定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于认定时间的下月开始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8、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规定,从20xx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符合特殊情形规定的,全面实行公开招聘。公开招聘人员必须在岗位空缺的前提下进行,做到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实行聘用合同管理。按规定免公开招聘人员,同样实行岗位聘用制。

六、组织实施

按照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从现在起全面启动,20xx年底前全市事业单位全面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

(一)制定方案(从现在起至20xx年6月下旬)

各单位、各部门和各镇(街道)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家和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特别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有关政策文件,把有关政策宣传到全体人员,统一思想认识。要积极开展调研,切实掌握本部门、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分析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各事业单位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按照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或参照相近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报市人力资源局。

(二)组织实施(20xx年7月上旬至20xx年11月中旬)

1、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各事业单位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通过后组织实施。

2、编制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包括岗位名称、类别、等级、设置数量、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岗位条件等。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原则上要求于20xx年8月底前完成。

3、组织岗位聘用。各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及岗位聘用程序,组织岗位聘用工作,确保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4、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结果认定。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后,写出书面工作总结,填写相关表格,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

行业单位较多的系统(如卫生、教育、文化),可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选择2-3个单位开展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试点,7月底完成,通过试点,积累经验,以实现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允许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在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下,适当加快进度。

(三)检查验收(20xx年11月下旬至20xx年12月中旬)

各事业单位对照有关文件和实施方案,对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进行自查,主要对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验收确认,重点是岗位设置方案是否经过核准,岗位设置、岗位聘用和签订聘用合同是否符合国家和省的规范性要求,岗位职责和岗位任务是否明确具体,岗位等级是否按程序经过认定,是否按认定的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人员对象是否为原正式在册人员,进人手续是否规范。在自查的基础上,市人力资源局将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后,市将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七、工作要求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是一项影响深远、艰巨复杂的重大改革,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地大力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顺利推进,成立东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组长由市有关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局,主要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实施的日常工作。各镇街、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分工1名领导负责。建立目标责任制、情况通报制,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结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二)强化统筹协调。市人力资源局是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实行宏观调控,做好指导、协调、审核、监督和调查研究等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出现的偏差和不足,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各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是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的主体,要按照国家和省政策文件的要求,制定好岗位设置方案,组织好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

(三)突出工作重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要充分认识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按照省的部署,抓住重点,逐步推进。今年着力抓好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首次人员聘用工作、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建设,随着改革的深化逐步完善收入分配以及社会保障等制度。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各个环节的工作都很重要,环环相扣。各单位要抓好每个环节工作,特别要抓紧、抓实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设置、编制岗位说明书和组织岗位聘用等环节。遵循“先入轨、后完善”的原则,先易后难,不断完善。

(四)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文件,深刻领会和把握文件精神,在摸清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改革现状、人员结构等有关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本实施方案和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坚持积极稳妥、承认现实的原则,先建制、入轨运行,首次聘用不对现有人员结构进行调整,采取循序渐进的办法逐步到位。在实施过程中,要广泛听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妥善研究处理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要严格政策,严肃纪律,及时纠正违规xx行为,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顺利推进。

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3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温委办法〔20xx〕)93号)精神,结合《温州市浦南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遵循“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做到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三、实施范围

本单位在编在册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四、政策依据

(一)《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委办〔20xx〕138号)

(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社发〔20xx〕137号)

(三)《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温委办发〔20xx〕93号)

五、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情况

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191个,设置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管理岗位18个(“双肩挑”18人),占岗位总量的9%;专业技术岗位173个,占岗位总量的91%。

(一)管理岗位

设置管理岗位共18个,占岗位总量的9%。其中八级1个,九级17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总数191个(其中18个双肩挑),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00%。

1.高级岗位11个(其中双肩挑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6%。其中五级岗位2个,占高级岗位的18.1%;六级岗位4个,占高级岗位的36.4%;七级岗位5个,占高级岗位的45.5%。

2.中级岗位105个(其中双肩挑1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5%。其中八级岗位31个,占中级岗位的30%;九级岗位42个,占中级岗位的40%;十级岗位32个,占中级岗位的30%。

3.初级岗位7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39%。其中十一级岗位37个,占初级岗位的49%;十二级岗位38个,占初级岗位的51%。

六、拟设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

(2)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注重学习,提高自身行政管理能力水平;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设置两个等级,即八至和九级岗位,分对应科级副职、科员。

(1)八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②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③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且近三年考核合格及以上。

④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⑤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能承担与职位相对应的责任;

⑤经考核后确定,具体考核办法按市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九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②具有本科学历工作满1年,具有大专学历工作满2年,具有高中学历工作满5年;

③能承担与职位相对应的责任;

④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

(2)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注重学习,提高自身专业技术水平。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分为八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2个,六级4个,七级5个;中级岗位分三个等级,分别为八级31个,九级42个,十级32个;初级岗位分两个等级,分别为十一级37个,十二级38个。

(1)高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五级岗位: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在六级岗位任职满3年或在七级岗位任职满6年及以上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②六级岗位: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在七级岗位任职满3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③七级岗位:具备高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2)中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八级岗位:必须具备中级职称,在九级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首次设岗后的聘任必须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级岗位工作满10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b.在十级岗位工作满6年,荣获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学科带头人、三坛、名师荣誉称号。

c.在十级岗位工作满6年,任现职以来,作为第一、第二完成人,立项课题获市一等奖及以上荣誉。

d.在十级岗位工作满6年,近5年出版个人教育教学专着者。

②九级岗位:必须具备中级职称,在十级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首次设岗后的聘任必须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级岗位工作满6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b.在十级岗位工作满2年,荣获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带头人、三坛、名师荣誉称号。

c.在十级岗位工作满3年,作为第一、第二完成人,立项课题获市一等奖及以上荣誉。

d.在十级岗位工作满3年,近5年出版个人教育教学专着。

③十级岗位:具备中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3)初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十一级岗位:必须具备初级职称,在十级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首次设岗后,具备初级职称且荣获区级及以上三坛、学科骨干、学科带头人及以上荣誉的教师优先聘任。其余人员必须满足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二级岗位工作满9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b.在十二级岗位工作满5年,任现职以来,作为第一、第二完成人,立项课题获区一等奖及以上荣誉。

c.在十二级岗位工作满2年,有个人教育教学专着出版者。

②十二级岗位:具备初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七、岗位聘用

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xx〕117号)及有关规定,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并统一使用《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

(一)聘用办法

1.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比例,结合各岗位特点,将采取任命、聘任、竞聘上岗等方式进行岗位聘用。

2.今后出现岗位空缺,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优先聘用原则

1.男教职工满57周岁,女教职工满52周岁者享受优先定岗待遇。

2.原则上任现职时间长的优先聘用;任现职时间相同,教龄长的优先聘用;有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和先进(学科骨干、三坛、名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等)的优先聘用,各岗位具体优先聘用条件由考核组研究决定;同等条件的或对学校有特殊贡献的由考核组研究确定岗位。

(三)聘用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职数、岗位职责、任职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3.审查考评

学校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并进行综合考评。

4.研究决定

岗位设置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各类各级岗位受聘人员名单。

5.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重新审核。

6.签约上岗

校长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距离退休不足3年的聘用至退休),聘期内正常职务晋升实行一年一聘。

(四)补充说明

在本次开展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保证现有编制内在册正式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现有人员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逐年逐步到位。

八、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蔡妙妙;副组长:周星秋;成员:金杨波、邹小玲、徐乐建、林学靖、张新林、王秀媚、施子闻。

2.职责:主要负责岗位设置方案的编制、报批、实施等工作。

九、实施步骤

(一)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以上工作日后,报主管部门审核。

(二)编写《岗位说明书》

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写《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内容包括:岗位名称、类别、等级、数量、职责、工作标准、聘用条件等方面的内容。

(三)开展岗位聘任

根据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进行岗位竞聘。

1.公示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职数。

2.对岗位竞聘人员进行审查考评。

3.确定受聘人员并进行结果公示。

4.签订聘用合同。

(四)实施情况的认定

完成岗位聘任后,填写《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情况认定表》、《岗位聘用人员名册》等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事部门进行认定。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人员聘期内的考核

1.实行聘期考核和学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学校对应聘人员的工作情况按照所聘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进行学年度和聘期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聘任或晋升或降级的依据。

2.首次岗位设置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下一学年度只能参与与专业技术资格对应的下一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如具有副高资格的,只能参与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具备中级资格的,只能参与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

(1)单位学年度考核“不称职”等级者或近三年考核有两年“基本称职”等级者;

(2)中学高级教师、市骨干教师等履职考核不合格者或无故不参加高级教师、骨干教师履职考核者;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行为,产生严重后果者。

(二)应聘人员聘期内的管理

1.应聘人员在聘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按未聘待岗人员管理。

(1)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岗位聘任合同。

(2)学年度考核不合格。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

2.专业技术岗位病休、事病假等人员,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由考核小组共同研究决定。

3.被解聘的待岗人员在下轮聘任时不得竞聘同级及以上各级岗位。

(三)本实施方案如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4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核准的《xx职业大学岗位设置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 科学设岗,加强调控

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兼顾各类人员现状,突出师资队伍建设,合理确定岗位总量,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规范设置各类各级岗位,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

2. 优化结构,精干高效

完善岗位设置分类分级体系,以教师队伍为主体,优化各类人员结构比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用人质量与用人效益。

3. 按岗聘用,规范管理

以岗位设置为基础,深化聘用制度改革,完善人才的选拨、使用、评价、激励与保障机制,加强规范管理,留足发展空间,促进学校人力资源管理的自主发展和自我约束。

4. 注重绩效,强化考核

根据高职院校的工作特点和规律,以注重绩效和人才发展为导向,建立适应不同类别、级别岗位需要的考核评价办法。加强绩效考核,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强化教职工的竞争意识和岗位意识。

5. 稳慎实施,促进和谐

既保证制度的入轨,又做到观念的转变;既科学合理的设置岗位,又公平公正的聘用人员;既按照制度规范操作,又体现学校的实际情况,妥善处理好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确保改革工作平稳、有序、顺利推进。

二、实施范围

本校在编在职的事业编制人员。

  三、岗位类别与等级

(一)岗位类别

学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技岗位。教师岗位是指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岗位主要包括工程技术、实验实训、图书资料、编辑出版、会计统计、医疗卫生、审计、档案、基建等专业技术岗位。

(二)岗位等级

1.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一到四级为正高岗位,五到七级为副高岗位,八到十级为中级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为初级岗位,十三级为员级岗位。根据上级文件规定,首轮聘用时我校专业技术岗位从三级开始聘用。

2. 高职院校的管理岗位分为7级,分别为:厅级副职(四级职员),为省聘岗位;处级正职(五级职员),为市聘岗位;处级副职(六级职员)、科级正职(七级职员)、科级副职(八级职员)、科员(九级职员)、办事员(十级职员),均为校聘岗位。

3. 工勤技能岗位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分别为: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工(三级)、中级工(四级)、初级工(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级。

(三)我校岗位设置情况

根据核准的《xx职业大学岗位设置方案》(通人社事复〔20xx〕127号),我校轮岗位聘用设置的岗位总量为1225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943个,占比77%;管理岗位184个,占比15%; 工勤技能岗位98个,占比8%。

1.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及数量

专业技术岗位设岗总数为943个,其中:二级岗位3个,三级岗位16个,四级岗位28个,五级岗位51个,六级岗位102个,七级岗位102个,八级岗位158个,九级岗位212个,十级岗位158个,十一级岗位56个,十二级岗位55个,十三级岗位2个。

2. 管理岗位等级及数量

管理岗位设岗总数184个,其中:四级职员岗位2个,五级职员岗位5个,六级职员岗位50个,七级职员岗位59个,八级职员岗位30个,九级职员岗位33个,十级职员岗位5个。

3. 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及数量

工勤技能岗位设岗总数为98个,其中:二级岗位5个,三级岗位20个,四级岗位61个,五级岗位4个,普通工岗位8个。

四、岗位聘用条件

(一)各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 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在现岗位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 具备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或技能条件 。

4.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二)各类各有岗位聘用的其他条件

1.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主要包括资历、任务、表现和业绩。教师各级岗位聘用条件见本方案附件1、附件2,其他专业技术各级岗位聘用条件见本方案附件3。

2. 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聘用主要依据责任、年资、任务、表现和贡献,具体聘用条件见本方案附件4。

3. 工勤技能岗位的聘用条件主要包括技术等级、任务、表现和工作技能。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条件见本方案附件5。

五、岗位聘用的基本程序

1. 学校公布《xx职业大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及各类岗位的聘用基本条件,公布各部门岗位类别、岗位数量、岗位职责等。

2. 各部门的聘用工作

(1)根据学校岗位聘用条件,各部门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订本部门各岗位的聘用细则、聘用操作程序,并在部门内公布。

(2)各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岗位聘用申报,填写《xx职业大学岗位聘用申请审批表》,提交申报材料。

(3)各部门岗位聘用考核小组根据学校和部门制订的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和细则,对每个岗位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资格审查,评议和评审,评审结果在部门内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

3. 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对各部门评审结果进行汇总,汇总结果及特殊情况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进行讨论审议,形成学校聘用的初步方案,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4. 学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委员会对学校聘用初步方案进行修改和审定,形成学校岗位聘用方案并提交学校党委会,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同意后批准执行。

5. 学校委托各部门与受聘人签订聘用合同,部门中层领导的岗位聘用按学校党委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6. 按所聘岗位核定和兑现岗位工资。

  六、组织领导

1. 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由校领导、各部门党政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学校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工作,包括组织领导、政策制定及工作过程中有关重要问题的决策等。

2. 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下设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和监察组:

(1)工作组负责全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的组织协调,相关文件的起草,各部门聘用评审结果的审核、汇总,政策解释,组织人员对相关岗位的评审等工作。

(2)监察组负责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过程中的监察工作,提出对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意见,负责受理教职工对岗位设置工作的申诉意见等。

3. 各部门成立由部门党政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岗位聘用考核小组,负责本部门岗位聘用与考核的各项具体工作。

七、申诉与复议工作

1. 教职工对聘用程序、聘用结果有异议,本人有权向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监察组提出申诉。

2. 任何申诉均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不受理匿名申诉。

3. 监察组对受理的申诉信应进行情况调查。若情况属实,可向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提出复议,复议结果应通知本人,作为学校最终答复。

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5

岗位设置的意义实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对事业单位推行的一项重要人事制度改革。

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实施的基本程序为“科学设岗-竞聘上岗-择优聘用-合同管理-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其目的在于实现由因人设岗向因事设岗、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调动事业单位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达到激励先进、弘扬正气的效果,进一步激活事业单位内部动力,推动社会进步。

我校秉承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政策,扎实推进工作,让真正为学校发展尽心竭力的先进分子受到应有的尊敬和优待,建设一个没有暮气、没有惰气,清新、公正、向上、蓬勃的团队。

二、岗位申报的基本条件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是: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文件第二款“类别设置”第2条“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规定,现实际从事工作与专业职称不相符者,不能申报专业技术岗位。

三类岗位根据岗位的具体职责又有相应的基本条件要求:

(一)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1、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六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二)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国家、省和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高中教师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五级、六级、七级岗位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八级、九级、十级岗位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岗位原则上应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各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少于5年,且连续3年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

(三)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期满和新聘工勤技能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可确定为五级岗位。

(四)其它情况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晋级:有违背师德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出现较大教学事故;从事有偿家教被举报经查属实;

2、辅系列(学科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不高于主系列。

3、五级和八级岗位申报者,年度请假时间不得超过22个工作日,六级和九级岗位申报者,年度请假时间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三、岗位工作内容及考核办法

(一)岗位工作内容五级岗位职责,本学年须完成以下项目中的5项以上:

1、满工作量,并在学生评教中名次保持在本年级前二分之一;

2、承担班主任、年级主任、教研组长、学科指导委员、校务委员会、干部等工作,在教学工作之外还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发挥力量

3、超工作量;

4、至少开设一节全校公开课(含校内名师讲座等学校认可的类似活动),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5、主持一项市级以上课题研究;

6、至少有一篇教育教学论文在cN刊物发表;

7、指导至少一名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有规范的指导计划和指导记录,被指导的青年教师有阶段性成长成果;

8、辅导学生获得市级以上荣誉或受到表彰;

9、个人在教师节受到校级以上(含校级)表彰,或在重大事务(活动)中发挥显著作用,做出突出贡献,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

六级岗位职责,本学年须完成以下内容中的4项以上:

1、满工作量,并在学生评教中的位次保持在本年级前三分之二;

2、承担班主任、年级主任、教研组长、学科指导委员、校务委员会、中层干部等工作,在教学工作之外还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发挥力量;

3、超工作量;

4、开设至少一节全校公开课(含校内名师讲座等学校认可的类似活动),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5、主持一项市级以上课题研究;

6、至少有一篇教育教学论文在cN刊物发表;

7、指导至少一名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有规范的指导计划和指导记录,被指导的青年教师有阶段性成长成果;

8、辅导学生获得市级以上荣誉或受到表彰;

9、个人在教师节受到校级以上(含校级)表彰,或在学校重大事务(或活动)中发挥显著作用,或为学校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八级岗位职责,本学年须完成以下内容中的5项以上:

1、满工作量,并在学生评教中位次保持在本年级前二分之一;

2、承担班主任、年级主任、教研组长、学科指导委员、校务委员会、中层干部等工作,在教学工作之外继续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发挥力量;

3、超工作量;

4、参加至少一节校级(含校内名师讲座等学校认可的类似活动)以上公开课;

5、参加一项校级或校级以上课题研究;

6、至少有一篇教育教学论文在cN刊物发表;

7、在校级及校级以上教育教学活动中获得奖项或受到普遍好评;

8、辅导学生获得市级以上荣誉或受到表彰;

9、个人在教师节受到校级以上(含校级)表彰,或在学校事务(活动)中发挥作用,为学校发展做出贡献,赢得良好声誉。

九级岗位职责,本学年须完成以下内容中的4项以上:

1、满工作量,并在学生评教中位次保持在本年级前三分之二;

2、承担班主任、年级主任、教研组长、学科指导委员、校务委员会、中层干部等工作,在教学工作之外继续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发挥力量;

3、超工作量;

4、参加至少一节校级(含校内名师讲座等学校认可的类似活动)以上公开课;

5、参加一项校级或校级以上课题研究;

6、至少有一篇教育教学论文在cN刊物发表;

7、在校级及校级以上教育教学活动中获得奖项或受到普遍好评;

8、辅导学生获得市级以上荣誉或受到表彰;

9、个人在教师节受到校级以上(含校级)表彰,或在学校事务(或活动)中发挥作用,为学校发展做出贡献,赢得良好声誉。

(二)考核办法每学年结束时,五级岗位教师向校务委员会(或全校教工会)进行面对面述职,汇报岗位工作内容完成情况,接受校务委员会的监督和评价。

六级、八级、九级岗位教师向校务委员提交书面述职报告,汇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接受校务委员会的监督和评价。

对于完不成岗位职责的,取消下年度同级岗位和高一级岗位的申报资格。

四、岗位竞聘程序

(一)公示岗位。学校公示岗位等级、岗位数量及岗位职责。

(二)个人申报。对照申报资格和岗位工作内容,个人写出《X级岗位申请书》。

(三)资格审核。学校审核申报资格。

(四)按照“1+3”议事规则确定岗位人选。

如果申报数量超过岗位数量,由校务委员会依据岗位职责和量化计分(量化计分细则见附件)对申报人进行评估,按照“1+3”议事规则确定岗位人选的投票得分,前20%计1.2分,后20%计0.8分,中间计1分。

如果申报数量少于岗位数量,由校务委员会按照量化得分排序增补候选人,候选人总数应为岗位数量的120%,然后按照“1+3”议事规则确定岗位人选的投票得分,前20%计1.2分,后20%计0.8分,中间计1分。

(五)结果在全校进行公示。

(六)本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可提出书面复议申请,交校行政会(办公室);行政会研究后可提请校务委员会进行二次表决或提请全校教工会票决。

附件:

xx一中岗位聘任量化计分细则

1、任职年限任现职称,按满一年0.2分计算,最高不超过2分。

2、教学工作量满工作量计1分,不满工作量或超工作量按照实际工作量(周课时数)除以本学科满工作量(周课时数)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数。

3、班主任班主任按半个工作量计算,计0.5分。年级主任按班主任对待;两项兼职者,按一项计分。

4、中层干部按满工作量计算;此外,所任课时达到本学科教学半个工作量(含半个工作量)以上者计0.2分。

5、校级领导按满工作量的班主任计算;此外,所任课时达到本学科教学半个工作量(含半个工作量)以上者计0.2分。

身兼数职者,工作量按最高一项计分。

6、工作效果

(1)教师年级评教前20%计1.2分,后20%计0.8分,中间计1分;期末成绩前20%计1.2分,后20%计0.8分,中间计1分;非考试学科没有成绩者,在完成教学目标的基础上,所辅导学生(仅限主教练)获国家级奖项1.2分,省级奖项1分,市级奖项0.9分,未获奖0.8分;高三和初三年级高考或中招科目满工作量(含满工作量)以上,按班级为单位整体核算,所教班级多者,完成任务超过三分之二者,其工作效果的成绩一项得分×1.1系数;所教班级全部完成者,其工作效果的成绩一项得分×1.2系数;学科奥赛获奖且在完成目标的基础上(仅限于主教练):国际奖牌加2分,国家集训队加1分,省一等奖加0.5分,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支教教师,支教满一年(含一年)以上者,加0.1分;满两年者,加0.2分;依此类推。其支教学校的工作量和工作效果等项得分由支教学校提供,酌情计入。

(2)行政职员民主测评:前20%计1.2分,后20%计0.8分,中间计1分;部门主任评价:前20%计1.2分,后20%计0.8分,中间计1分。

(3)中层干部民主测评:前20%计1.2分,后20%计0.8分,中间计1分;领导班子评价:前20%计1.2分,后20%计0.8分,中间记计1分。

(4)校级领导年度考核:优秀计1.2分,合格计1分,其他计0.8分。

完成所分管主要工作年终考评计1分,超额完成所分管主要工作指标计1.2分,未完成主要指标计0.8分。

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6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新密市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曲梁镇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和我单位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原则

1、在我校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2、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二、岗位类别和岗位等级设置

本单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两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岗位84名,占岗位总量的98、82%;工勤技能岗位1名,占岗位总量的1、18%。

(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根据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与分配指标,我校专业技术中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分别设置高级岗位8个,中级岗位39个,初级岗位37个。

1、高级岗位由中心校按照高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2:4:4,在全镇范围内统一进行设置。

2、中级和初级岗位由我校公开进行设置聘任,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比例为3:4:3,设置八级岗位10个,九级岗位14个,十级岗位15个。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设置十一级岗位15个,十二级岗位19个,十三级岗位3个。

(二)工勤技能岗位等级

根据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与分配指标,我校设置工勤技能岗位中级工1名,占我单位岗位设置总量的1、18%。

三、岗位任职条件

两类岗位的任职基本条件,严格按照《新密市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新密教体文[20xx]58号)和《曲梁镇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一)、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基本任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行为举止符合教师职业道德,遵守学校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及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7、任现职以来,认真履职,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8、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

9、符合相应层次的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年限要求。

(2)任职年限要求

聘用专业技术各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少于5年,且连续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符合直接聘用条件的可放宽至三年以上;各个岗位内部不同级别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

(二)、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到教师专业技术岗位高一级岗位

1、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2、专业技术考核不合格的;

3、弄虚作假、伪造获奖证书或剽窃、抄袭论文的;

4、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

5、有严重失职、失误行为,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6、拒不接受培训、交流、支教、班主任、教学安排及其他工作任务,情节严重的;

7、长期在编不在岗或擅自离岗,拒绝参加竞聘的;

8、旷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

9、不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

四、岗位聘用方法

(一)总体原则与实施方法

1、首次按岗位设置聘用时,保证是我校所属单位现有在编的正式人员,按照所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2、本次岗位设置实行三条原则:不减员、不减岗、不减薪。

3、本次岗位聘期一般为2年,对到期的人员,需重新竞聘岗位,竞聘到岗位才会得到相应的岗位。

4、今后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5、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以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聘用人员。

6、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享受该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新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只有被聘用到相应岗位后,方可享受该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具体细则与操作过程

1、首先核算职称年限和教龄,具体计算公式=职称年限×2分+教龄×1分,然后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根据中心校各级各档分配名额择高聘任。

2、如果上述第1项出现积分并列情况,则参考最近两年四个学期的四次期末中心校教学评价,荣获一次中心校教学成绩证书记1分,然后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根据中心校各级各档分配名额择高聘任。

3、如果上述第2项出现积分并列情况,担任班主任工作者优先;若均担任班主任工作,取最近五年内担任班主任年数多者优先。

(三)实施步骤和安排

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xx年10月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五个步骤实施:

1、20xx年10月10日,传达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会议精神,并公布各个等级岗位的岗位说明书。

2、20xx年10月11日——20xx年10月13日,组织教师在认真学习中心校及上级有关政策、方案的情况下,成立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校详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草案)并公布,广泛征询全体教职工对实施方案的意见或建议,由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审议形成定案,交由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集体表决通过。

3、20xx年10月14日——20xx年10月20日,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落实竞聘岗位的具体工作,确定具体竞聘的岗位,填写表册上交中心校,签订聘用合同。

4、20xx年10月21日——20xx年10月31日,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新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成立岗位设置工作小组

组长:陈校长

副组长:陈书记

成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级段长、团支书记

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慎重对待实施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7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经上级部门核准的《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本单位正式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未经编制部门核编或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暂不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管理范围。

四、政策依据

1、《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试行)》(浙委办〔20xx〕138号)

2、《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社发〔20xx〕37号)

3、《浙江省部分行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浙人社发[20xx]165号)

4、20xx年7月2日,温州市向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送审《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5、20xx年7月26日,市委办、市府办正式印发了《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6、20xx年9月30日,区委办、区府办下发了《瓯海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并召开了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全区各事业单位于20xx年12月底完成相关工作。

7、《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温教政〔20xx〕95号)文件。

五、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情况

【前汇校区】

:岗位总量94个,其中:管理岗位12个,专业技术岗位82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87、2%。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12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2、8%。

单位领导岗位3个。其中八级职员1个,是校长1个,九级职员2个,是副校长2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5、9%

副高级岗位1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5、9%。其中:五级岗位3个,六级岗位6个,七级岗位6个。

2、中级岗位5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6、1%。其中:八级岗位16个,九级岗位22个,十级岗位17个。

3、初级岗位2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8%。其中:十一级岗位12个,十二级岗位12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0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其中:技术工一级0个,技术工二级0个,一级、二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三级0个,一级、二级、三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四级0个;技术工五级0个。普通工岗位0个。

【南瓯校区】:岗位总量42个,其中:管理岗位4个,专业技术岗位38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0、5%。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4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9、5%。

单位领导岗位1个。九级职员1个,是副校长1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6、7%

副高级岗位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6、7%。其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3个,七级岗位3个。

2、中级岗位2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7、1%。其中:八级岗位7个,九级岗位10个,十级岗位7个。

3、初级岗位1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6、2%。其中:十一级岗位5个,十二级岗位6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0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其中:技术工一级0个,技术工二级0个,一级、二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三级0个,一级、二级、三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四级0个;技术工五级0个。普通工岗位0个。

【龙霞校区】:岗位总量76个,其中:管理岗位7个,专业技术岗位69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0、8%。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7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9、2%。

单位领导岗位1个。其中八级职员1个,是校长1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8%

副高级岗位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8%。其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2个。

2、中级岗位3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0、7%。其中:八级岗位12个,九级岗位15个,十级岗位12个。

3、初级岗位3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3、5%。其中:十一级岗位16个,十二级岗位16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0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其中:技术工一级0个,技术工二级0个,一级、二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三级0个,一级、二级、三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四级0个;技术工五级0个。普通工岗位0个。

六、拟设岗位明细及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试行)》(浙委办〔20xx〕13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由瓯海区教育局和梧田中心校确定并考核任命。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岗位基本条件,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是:

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⑵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⑶专业引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⑷身体健康,具备适应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⑴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和小学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其它专业技术岗位需持有相关的上岗证书。

⑵专业技术基本任职年限: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五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首次进行五级岗位聘任时,原则上应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6年以上);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七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后,方可聘任。

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八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首次进行八级岗位聘任时,原则上应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4年以上);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十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方可聘任。

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取得(符合)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后,按有关要求聘任专业技术岗位。

⑶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4〕教师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

七、岗位聘用程序和形式

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117号)和《浙江省人事厅关于执行〈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若干问题的意见》(浙人专[20xx]29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一)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

岗位设置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

首次聘用时,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根据以下条件进行排序:

(1)根据任职年限长短排序。

(2)任职年限相同,以教龄长者优先。

(3)任职年限、教龄都相同,根据以下条件排序:

第一、任教以来获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三坛、骨干教师荣誉称号的优先,(顺序:省坛—市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市骨干—区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区骨干)如荣誉称号相同以荣誉高者优先,荣誉相同者,以年龄大者优先;

第二、在任教期间获街道级以上先进个人的优先,如荣誉相同以荣誉高者优先,单项荣誉等同于降一级全面先进,先进称号相同,以年龄大者优先。

第三、担任中层干部满十年或班主任工作满十五年,且坚持在中层或班主任岗位工作(双班语文教学或三班数学教学等同班主任工作)。如相同以超出年限多者优先,超出年限相同,以年龄大者优先;

第四、男年龄满55周岁或教龄满30年,女年龄满50周岁或教龄满25年,且坚持在教学第一线的优先。如相同以超出年限多者优先,超出年限相同,以年龄大者优先;

(4)如任职年限相同,也不符合优先条件的,以年龄大者优先。

(5)温州市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特级教师,如符合专业技术基本任职年限,则自动升至现任职称最高级别。

(6)请长期病假者,则自动降至现任职称最低级别。

5、研究决定

初步确定聘用的岗位人选,报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6、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7、签约上岗

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二)岗位聘用基本形式

双向选择,考核评议,择优聘用。

八、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赵成木

副组长:陈建云林长松陈淑孙丹

组员:廖象春何少敏章秀平张晓和徐锋徐晓洁林益莉季迅群丁艳云林娟娣吴晓华

(二)工作职责

1、传达贯彻上级文件会议精神;

2、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

3、组织实施教师岗位设置;

九、实施步骤

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xx年12月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3个步骤实施:

(一)20xx年5月15日——6月20日

召开教师会议,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制定岗位设置方案,由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后上报审核。

(二)20xx年6月21日——9月15日

在核准的岗位总量、比例结构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及岗位说明书;召开教师会,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集体研究岗位聘用,并公示。

(三)20xx年9月16日——9月29日

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组织聘用工作,签订聘用合同。待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后,从次月起兑现岗位等级工资。

十、其他

(一)首次聘用时,所有任职条件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岗位设置管理的首聘期一般为3年,聘任时间统一从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如遇教师退休、各等级比例变化,则1年一调整。

(二)首次聘用时,原则上不得突破已经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如果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的,超出部分人员可以按照现聘职务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保证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都能上岗。

(三)本单位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同时任职人员的聘用,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占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四)本实施方案由学校校长室负责解释。

(五)本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8

一、背景与意义

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对于学校的要求也越发严格和多样化。因此,学校的管理和服务更加复杂、细致,大量且专业化的工作任务亟待分配和完成。为了更好地保障教育质量和提高办学效益,必须加强学校内部的人员和职责管理。因此,本方案旨在对学校内岗位设置进行规划和划分,以此实现学校人员、任务的分工协作,提高学校管理服务水平,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实施目标

1、明确学校岗位设置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完善的人员岗位制度。

2、提高学校管理服务效率,简化流程,规范学校内部管理。

3、加强学校内岗位职责分工,实现人岗匹配、任务到位。

4、优化人员配置,提高教育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

5、完善学校内部的人员招聘、评定和晋升制度,提高人员的自我发展意识和积极性。

三、实施步骤

1、市场调研

相关负责人应针对学校内部的工作现状、岗位重心、任务紧缩、人员需求和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进行市场调研、分析和对比,了解当前各类人才的特点,并进行定性、定量和模型预测,为制定学校的人员岗位设置提供参考依据。

2、人岗匹配

依据市场调研的结果,学校应对现有岗位进行反思,确定对岗位与职务划分的重点和难点,依据教职工的特点、发展需求、人际关系和教育生态等因素进行分析,将人员从工作和能力维度与岗位要求进行匹配,实现人岗匹配,并通过充分的布置工作任务和督促管理等措施,推动学校教育质量。

3、完善岗位职责分工

根据各部门、各职能岗位的职责和任务,制定各种职责书和工作手册,明确工作的过程、方法、标准和绩效;各岗位间必须实现协同配合、互动协作,形成优秀的教育管理模式。各部门、各岗位之间必须相互配合,不断协调沟通,推动整个学校的工作进展。

4、完善教职工招聘、评定和晋升制度

为推动人员的自我发展与晋升,学校应实现岗位晋升的透明化、制度化,要对教职工的晋升、评定、培训等进行科学的安排和规划。学校要注重教职工的能力培养,向其提供工作机会和成长环境,重视员工的创造性和行动力,在推广岗位晋升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一套合理的考评体系,促进人员的全面发展。

5、岗位调整和优化

学校行政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在岗位健康合理的前提下,必须不断优化和调整人员在学校内部的分配与配置。学校要注重人才培养和发展,加强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推动教职工人才的多元化。在学校的人员管理中,要实现岗位与人员之间的动态调整和优化,确保学校内部的人员分配与岗位配置保持活力和稳定性。

四、预期效果

1、规范了学校内部的人员管理制度,提升了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2、提高了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了校内外交流和协作。

3、优化了学校内部的人员分配和岗位配置,提高了教育资源的管理和配置效率。

4、加强了人员晋升和岗位晋升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推动教育管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总之,本方案对于学校内部的工作管理与人员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实践意义,实现人员优化与岗位协作,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与有效的手段。

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9

为加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步伐,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林业经济发展,根据市、县有关改革精神,结合林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和市、县有关改革要求,以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办事效率,保护森林资源,优化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有利于增强林产业的活力,促进林业产业经济发展和效益提高,增加林农收入,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立适应当前发展需要的,高效的林业行政事业管理,服务机构,促进林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

一、事业机构现状

xx县林业局下属有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动植物管理中心、林业调查设计队、木材检查站等事业单位。按照20xx年8月29日宁政办发[20xx]65号文件给林业局事业单位定编35人,现实有33人。

二、实施范围

xx县林业局事业单位在册人员均纳入此次岗位设置。

三、岗位类别设置

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职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xx县林业局是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按照《xx县事业岗位管理实施方案》要求,xx县林业局事业单位共设置岗位35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8个,工勤技能岗位7个。

(一)岗位名称及岗位人数

1、专业技术岗位28个,其中:高级岗位3个,中级岗位11个,初级岗位14个;

2、工勤岗7个,其中:二级1个、三级1个、四级5个;

(二)岗位等级设置

各岗位等级设置参照《xx县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中等级设置。

(三)岗位职责设置说明书详见附件6

(四)岗位聘任

岗位设置和管理方案批准后,按照《xx县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中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任聘。

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10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一)广元市人事局、剑阁县人事局审核设置岗位数:设置岗位总量111个,其中:管理岗位2个,三级0个,四级0个,五级(a)0个,五级(b)0个,六级(a)0个,六级(b)0个,七级(a)0个,七级(b)0个,八级(a)0个,八级(b)0个,九级2个,十级0个(管理岗位a表示领导岗位,b表示非领导岗位)。专业技术岗位105个,其中:三级0个,四级0个,五级1个,六级2个,七级2个,八级13个,九级19个,十级14个,十一级27个,十二级27个,十三级0个。工勤技能岗位4个,其中:一级0个,二级0个,三级1个,四级2个,五级1个,普通工0个。

(二)按我校教职工数及职称结构,实际设置岗位总量148个,其中:管理岗位0个。专业技术岗位146个,其中:七级(副高)1个,八级13个,九级19个,十级25个(八级九级十级为中级职务)。十一级27个,十二级60个,十三级1个(十一级至十三级为初级职务)。工勤技能岗位2个。

1、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0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其中:三级0个,四级0个,五级0个,六级0个,七级0个,八级0个,九级0个,十级0个。

2、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0.68%

a、正高级岗位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0%。其中:三级岗位0个,四级岗位0个。

b、副高级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0.68%。其中:五级岗位0个,六级岗位0个,七级岗位1个。

(2)中级岗位5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8.51%。其中:八级岗位13个,九级岗位19个,十级岗位25个。

(3)初级岗位88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9.46%。其中:十一级岗位27个,十二级岗位60个,十三级岗位1个(未评职1人)。

3、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35%。其中:技术工一级0个,技术工二级0个,技术工三级0个,技术工四级1个,技术工五级1个,普通工岗位0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任职条件含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见附件1)

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广元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广府办发〔20xx〕103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管理岗位各等级职责与任职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工勤技能岗位各等级职责与任职条件

五、具体岗位说明书(一岗一书)(见附件2)

六、竞争上岗办法

制定竞争上岗办法应按照《广元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广府办发[20xx]103号)有关规定为依据,在内容上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符合各等级岗位条件的待聘人员情况(见待聘人员花名册)

(二)实施竞争上岗的办法(考试、考核等办法)

(三)实施竞争上岗的方法步聚及时间要求

1、公布已经核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包括具体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等事项。

2、工作人员申请应聘。填写《事业单位岗位竞聘申请表》。

3、聘用工作组织按岗位条件和竞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4、公示参加竞岗人员审核结果。

5、开展竞争上岗(组织竞岗人员通过考试、考核等形式进行竞争上岗),聘用工作组织根据竞岗情况或考核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6、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

7、公示拟聘用人员情况(名单、岗位名称与等级)。

8、按核准权限逐级上报政府人事部门核准或备案。

9、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聘用合同签订

(七)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单位按照竞争上岗的程序,作出具体工作计划安排,要求任务清晰、安排合理,责任明确,标准具体。

七、组织领导

(一)、成立剑阁县下寺小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伏大庆

副组长:王泽辉

成 员:王永芳 杨明智 田紫琳 吴朝利 赵立勤

张知勇 刘志明 魏长生 邢春芳 胥建伟

余 江 赵 辉 祁碧芳 宋文富 罗永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知勇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制订实施方案。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召开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2、资格审查。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聘打分人员名单。

3、组织开展人员竞岗工作,确定单位拟聘人员名单。

4、协调和处理问题。对岗位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协调并处理,仲裁本单位岗位实施工作中存在的争议。

5、其它相关工作

八、本方案解释权归剑阁县下寺小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

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11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学校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二、本次岗位设置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校正式在编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未经编制部门核编和组织人社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暂不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管理范围。

三、设置岗位情况

根据市人社局核准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镇人社发﹝20xx﹞72号),我单位设置岗位总量162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162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9%。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1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6%。其中九级职员1个,名称为小学校长。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0个,为副高级岗位。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其中:五级岗位2个,六级岗位4个,七级岗位4个。

2.中级岗位10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5%。其中:八级岗位32个,九级岗位42个,十级岗位32个。

3.初级岗位4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8%。其中:十一级岗位24个,十二级岗位22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二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丹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丹办发〔20xx〕40号)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一)管理岗位任职条件与职责:

校长任职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教师职称,有从事相当年限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应接受岗位培训,并获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校长岗位职责

1.主持学校行政工作,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团结、依靠广大教职工,积极推进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

2.组织领导制订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检查和总结。

3.根据学校规模、编制标准、实际需要和有关规定,设置学校管理的组织机构,选任各层次的干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4.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建立健全德育管理队伍和德育管理体系,有效开展学生品德教育及法制安全教育,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

5.组织领导教学工作。以教学为中心,按照国家统一编制的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系统,强化教学常规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6.领导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抓好教职工学习,促进教师综合素质的提高。

7.民主管理学校。建立教代会制度,推行校务公开,接受教代会的监督,推进学校民主管理的进程。

8.努力争取社会各方面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帮助,代表学校协调处理公共关系。严格管理校产和财物,开展勤工俭学活动,逐步改善办学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专业技术五级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师德高尚,遵守本校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每学年教师继续教育考核为优秀。

(3)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量及其它工作量(如班主任、兴趣小组指导教师、行政兼职等)。

(4)模范执行教学五认真,教育教学效果好,成为丹阳市同类学科教师中具有一定影响的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积极参加教研组和集体备课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申报和承担课题研究,胜任课题研究负责人工作,并获得较好效果,每学年至少有2篇论文或经验总结在省级及以上发表、交流或获奖。

⑸培养中青年教师成绩显著,积极参加“师徒结对”活动,履行“师徒结对”协议中的各项职责;积极承担校本培训工作,每学期至少开设2次讲座、示范课或研究课。

(6)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专业技术五级任职条件:

⑴符合《丹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⑵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小学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受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6年以上或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受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或受聘六级岗位2年以上。

⑶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累计17年以上。

⑷任现职以来,在丹阳市级及以上范围开设公开课或讲座不少于3次,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市级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教科研成绩突出,至少有3篇教育教学论文或教学案例在省级以上获奖或发表。

⑸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过4名以上的青年教师,成果显著;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⑹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⑺无旷课、旷工行为,未违反师德师风、未受违法违纪处分。

2.专业技术六级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师德高尚,遵守本校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每学年教师继续教育考核为优秀。

(3)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量及其它工作量(如班主任、兴趣小组指导教师、行政兼职等)。

(4)模范执行教学五认真,教育教学效果好,成为丹阳市同类学科教师中具有一定影响的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积极参加教研组和集体备课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申报和承担课题研究,胜任课题研究负责人工作,并获得较好效果,每学年至少有一篇论文或经验总结在省级及以上发表、交流或获奖。

⑸培养中青年教师成绩显著,积极参加“师徒结对”活动,履行“师徒结对”协议中的各项职责;积极承担校本培训工作,每学期至少开设一次讲座、示范课或研究课。

(6)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专业技术六级任职条件:

⑴符合《丹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⑵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小学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受聘七级岗位2年以上。

⑶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累计15年以上。

⑷任现职以来,在丹阳市级及以上范围开设公开课或讲座不少于2次,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市级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教科研成绩突出,至少有2篇教育教学论文或教学案例在省级以上获奖或发表。

⑸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过2名以上的青年教师,成果显著;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⑹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⑺无旷课、旷工行为,未违反师德师风、未受违法违纪处分。

3.专业技术七级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师德高尚,遵守本校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每学年教师继续教育考核为合格以上。

(3)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量及其它工作量(如班主任、兴趣小组指导教师、行政兼职等)。

(4)模范执行教学五认真,教育教学效果好,成为丹阳市同类学科教师中的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积极参加教研组和集体备课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申报和承担课题研究,胜任课题研究负责人工作,并获得较好效果,每学年至少有一篇论文或经验总结在省级及以上发表、交流或获奖。

⑸培养中青年教师效果明显,积极参加“师徒结对”活动,履行“师徒结对”协议中的各项职责;积极承担校本培训工作,每学期至少开设一次讲座、示范课或研究课。

(6)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专业技术七级任职条件:

⑴符合《丹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⑵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小学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已受聘小学中学高级教师岗位。

⑶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中层及以上累计13年以上。

⑷任现职以来,在丹阳市级及以上范围开设公开课或讲座不少于1次,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市级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教科研成绩突出,至少有1篇教育教学论文或教学案例在省级以上获奖或发表。

⑸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过1名以上的青年教师,成果显著;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⑹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⑺无旷课、旷工行为,未违反师德师风、未受违法违纪处分。

4.专业技术八级岗位职责:

⑴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师德,遵守本校各项规章制度。

⑵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每学年教师继续教育考核为合格以上。

⑶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量及其它的工作量(如班主任、兴趣小组指导教师、行政兼职等)。

⑷模范执行教学五认真,教学效果好;积极参加本学科教研和集体备课活动,每学期听课节数达到规定要求;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成为课题研究骨干,并获得显著效果;每学年至少有一篇论文或经验总结在镇江市级及以上发表、交流或获奖。

⑸承担师徒结对工作,较好履行“师徒结对”协议中的各项职责,效果好;每学期至少开设一次讲座、示范课或研究课。

⑹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能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专业技术八级岗位任职条件:

⑴符合《丹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⑵取得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已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或受聘十级岗位4年以上。

⑶任现职以来,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且完成教学工作量(行政人员按规定计算教学工作量);承担班主任或相当于班主任工作10年及以上。

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任现职以来,至少有一篇教育教学论文在镇江市级及以上发表或获奖。

⑸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⑹教育科研成绩突出。任现职以来,每学年开设校级及以上公开课一节或讲座一次;指导青年教师参加校级及以上公开教学活动一次;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⑺无旷课、旷工行为,未违反师德师风、未受违法违纪处分。

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12

为了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依法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三、设置岗位

我校设置岗位总量64个,专业技术岗位64个。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为6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的100%。

(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和数量

岗位总数64个,分高级、中级、初级三类。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69%。

副高级岗位3个,其中六级岗位1个,七级岗位2个。

2.中级岗位3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0%。

其中八级岗位9个,九级岗位12个,十级岗位11个。

3.初级岗位2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5.31%。

其中十一级岗位14个,十二级岗位15个。

四、岗位聘用条件

教师七、十、十二级岗位仍按照现行的教师职务评审办法评审。

六、八、九、十一等级专技岗位的基本要求:

1.六级岗位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扎实的专业技术资质。

(2)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为人师表。

(3)任职期间胜任并完成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规定的课时量和工作量。

(4)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5)在副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或聘任在教师七级岗位满3年。

2.八级岗位:

(1)学历:1973年1月1日后出生的小学、幼儿园教师必须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否则不得聘为八级岗位。

(2)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聘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3)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为人师表。

(4)任职期间胜任并完成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规定的课时量和工作量。

(5)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3.九级岗位: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为人师表。

(3)任职期间胜任并完成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规定的课时量和工作量。

(4)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5)聘任在教师十级岗位2年以上。

4.十一级岗位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为人师表。

(3)任职期间胜任并完成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规定的课时量和工作量。

(4)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5)聘任在教师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

五、实施措施

(一)成立岗位设置领导小组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与管理。

组长:z

成员:zz

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方案制订、指标核定、分值测算、数据汇总、材料上报和聘用合同签订等工作。

办公室主任:z

成员:zz

(二)确定岗位等级评定条件

根据《丹徒区中小学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试行)〉》,以完成本岗位工作所需的学识、才能、技术和经历为前提,以岗位工作需要为依据,从本单位人员的实际出发,制定符合学校发展的岗位等级具体评定条件。

(三)编制岗位说明书

根据《丹徒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要求,编制出7个等级的岗位说明书,明确设定岗位的职责任务、岗位工作标准、岗位聘用条件等主要内容,作为今后人员聘用和管理的主要依据。

(四)设计岗位评定办法

制订《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标准》,实行打分制。首次岗位聘用须符合各类岗位基本聘用条件和聘用基本年限,对照晋级评分标准,以分值高低排序确定。

认真做好两方面的准备工作:

1.整理汇总教职工的出生年月、专业技术任职年限、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任现职务以来的管理工作年限和专业性、奖励性荣誉等相关信息。

2.召开岗位设置领导小组会议,对教职工的奖励型荣誉进行界定,确定分值,并形成书面意见。在上述基本信息的基础上,由岗位设置工作职能部门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标准》的评分细则打出个人分数。

(五)规范岗位聘用程序

1.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公布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各等级的任职条件,进行解读。

2.根据岗位等级指标,结合岗位基本条件,由个人申报并提供相应材料,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对教职工的材料进行鉴定,并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标准》的评分细则打出个人分数。再确定各等级教职工岗位聘用人员名单。

3.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向教育局上报各类表格,进行资格审核。

4.将各类人员的岗位设置情况公示7天。公示期间,教职工如对岗位确定有异议,可向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由领导小组复议。

5.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束后,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各类人员的聘用岗位,参照学校原来的聘用期限,由学校组织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

六、有关说明

因首次设置,特将操作中可能碰到一些具体问题如下说明:

1.首次聘任中提供的材料均以20xx年11月30日为界。

2.20xx—20xx年度不参加考核者,首聘不晋级。

3.同分条件下,按照任职年限、专技工作年限、所获荣誉级别先后排序。

七、实施步骤

1.12月12日——12月14日: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写岗位说明书。

2.12月14日——12月16日:听取教职工对岗位设施方案的意见,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3.12月17日:召开教代会讨论通过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说明书。

4.12月18日-20日:教师个人提出申请,并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记载表》提交相应材料。

5.12月20日——元月5日:完成教职工聘用工作,经教育局初审后报人社局审核备案。

八、注意事项

(一)学校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按照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根据依法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自主开展岗位聘用工作。学校制定聘用办法、规范聘用程序、健全聘用组织、完善监督机制,确保岗位聘用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学校岗位聘用时,受聘人员须满足省市文件规定的岗位任职条件。教师七、十、十二级岗位仍按照现行的教师职务评审办法评审,评审通过的由学校聘用。其他高级、中级、初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由学校根据单位岗位实施方案的办法进行聘任,聘任结果报教育局备案。教师高级岗位聘用应向优秀班主任和其他优秀教师倾斜。具体岗位聘用程序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学校与受聘人员应当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做出相应变更。聘用合同期满前,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做出续聘、岗位调整等决定。

(四)学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核准的结构比例。首次岗位设置时,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

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13

为了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岗位设置方案及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我校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

2.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

3.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4.坚持一线优先、平稳实施的原则。

在首次岗位聘用时将执行平级过渡。保证现有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按照先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既不低聘,也不高聘,专业技术人员在各等级内部升级。

三、设置岗位情况

我校设置岗位总量115个,其中管理岗位8个,专业技术岗位105个,工勤技能岗位2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1.3%。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教师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10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100%。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8个,占我校岗位总量的7%,按照专业技术岗位进行聘任。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副高级岗位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7%。其中六级岗位3个,七级岗位3个。

2.中级岗6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0%。其中八级岗位19个,九级岗位25个,十级岗位19个。

3.初级岗位3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4.3%。其中十一级岗位18个,十二级岗位18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我校岗位总量的2%。其中:,技术工三级岗位1个,技术工四级岗位1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盐城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盐办发[20xx]34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岗位职责:

⑴完成本职工作。

⑵工作纪律良好。

⑶年度考核合格。

⑷遵守学校后勤各项管理制度。

任职条件:

⑴遵守宪法和法律。

⑵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⑶身体健康。

⑷具有相应管理岗位资格认定。

⑸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分别在下一级职员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

⑹掌握学校后勤工作规程,熟悉并能正确执行有关学校后勤管理制度,能胜任学校后勤管理工作。

⑺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⑻申报同一岗位级别的人员,按量化分数从高到低排列,量化分数高者优先。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教师四、七、十、十二级岗位的聘用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执行。

1、副高五级(依据盐城市教育局《盐城市市直学校及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及首次聘用办法(试行)》和盐都区教育局《盐都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及首次聘用办法(试行)》文件执行)

2、副高六级

岗位职责:

⑴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爱岗敬业,切实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

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⑶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根据课程标准和学校要求制订切实可行且高效的教育教学计划,教育教学效果好。

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工作,承担校本培训工作,带头进行校本课程的开发、实施和完善。

⑸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作用,承担培养青年教师的任务,在指导青年教师专业发展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⑹尊重学生人格,关爱学生身心发展,重视学生个性发展,师生关系和谐。

⑺注重自身专业发展,不断提升个人专业水平。

任职条件:

⑴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⑵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3年以上;具有硕士学位,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1年以上。40周岁及以下人员聘用到本级岗位必须获得市直(县)教育教学能手同等及以上称号或市直(县)及以上综合性表彰。

⑶担任班主任或学校中层干部5年以上;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课外活动小组教师或学校中层机构其它承担管理工作的人员,可按50%折算成班主任工作量。

⑷重视个人理论知识学习,继续教育学分符合相关规定。

⑸原则上应该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

⑹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高质量地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能主动的承担学校内部的督导、指导和命题工作。

⑺特级教师有岗位可直接晋升,获市教学能手同等及以上称号者优先晋升。

重要说明:申报同一岗位级别的人员,按量化分数从高到低排列(量化方法依从学校岗位设置量化评比方法),量化分数高者优先。

3、中级八级

岗位职责:

⑴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爱岗敬业,切实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

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⑶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良好的品德修养。

⑷能根据新课程标准制订和执行学科教学计划,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工作能力,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实践。

⑸有一定教科研能力,积极参与学校教育科研工作和校本课程的开发、实施、完善工作。

⑹尊重学生人格,关爱学生身心发展,重视学生个性发展,师生关系和谐。

⑺注重自身专业发展,个人专业水平不断得以提升。

⑻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任职条件:

⑴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⑵具有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或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具有硕士学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3年以上或受聘九级岗位1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或受聘九级岗位1年以上。35周岁及以下人员聘用到本级岗位必须获得市直(县)教学能手同等及以上称号或市直(县)及以上综合性表彰。

⑶担任班主任或学校中层干部4年以上;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课外活动小组教师或学校中层机构其它承担管理工作的人员,可按50%折算成班主任工作量。

⑷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聘期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⑸重视个人理论知识学习,继续教育学分符合相关规定。

⑹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高质量地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

⑺获市教学能手同等及以上称号者优先晋升高一级岗位。

重要说明:申报同一岗位级别的人员,按量化分数从高到低排列(量化方法依从学校岗位设置量化评比方法),量化分数高者优先。

4、中级九级

岗位职责:

⑴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爱岗敬业,切实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

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⑶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良好的品德修养。

⑷能根据新课程标准制订和执行学科教学计划,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工作能力,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实践。

⑸有一定教科研能力,积极参与学校教育科研工作和校本课程的开发、实施、完善工作。

⑹尊重学生人格,关爱学生身心发展,重视学生个性发展,师生关系和谐。

⑺注重自身专业发展,个人专业水平不断得以提升。

⑻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任职条件:

⑴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⑵具有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1年以上。

⑶担任班主任或学校中层干部3年以上;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课外活动小组教师或学校中层机构其它承担管理工作的人员,可按50%折算成班主任工作量。

⑷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

⑸重视个人理论知识学习,继续教育学分符合相关规定。

⑹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高质量地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

⑺获市教坛新秀同等及以上称号者优先晋升。

重要说明:申报同一岗位级别的人员,按量化分数从高到低排列(量化方法依从学校岗位设置量化评比方法),量化分数高者优先。

5、初级十一级

岗位职责:

⑴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爱岗敬业,切实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

⑵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⑶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有一定教育教学工作能力,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实践。

⑷积极参与学校教育科研工作和校本课程的开发、实施、完善工作。

⑸尊重学生人格,关爱学生身心发展,重视学生个性发展,师生关系和谐。

⑹注重自身专业发展,个人专业水平不断得以提升。

⑺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任职条件:

⑴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⑵具有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具有硕士学位,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1年以上。

⑶担任班主任或学校中层干部1年以上;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课外活动小组教师或学校中层机构其它承担管理工作的人员,可按50%折算成班主任工作量1年以上者优先。

⑷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

⑸重视个人理论知识学习,继续教育学分符合相关规定。

⑹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高质量地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

⑺获市教坛新秀同等及以上称号者优先晋升。

重要说明:申报同一岗位级别的人员,按量化分数从高到低排列(量化方法依从学校岗位设置量化评比方法),量化分数高者优先。

(三)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岗位职责:

⑴完成本职工作。

⑵工作纪律良好。

⑶年度考核合格。

⑷遵守学校后勤工勤各项管理制度。

任职条件:

1、技术工三级

⑴遵守宪法和法律。

⑵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⑶身体健康。

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

⑸初中及以上学历,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评。

⑹掌握学校后勤工作规程,熟悉并能正确执行有关学校后勤管理制度,能胜任学校后勤管理工作。

⑺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⑻申报同一岗位级别的人员,按量化分数从高到低排列,量化分数高者优先。

2、技术工四级

⑴遵守宪法和法律。

⑵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⑶身体健康。

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

⑸小学及以上学历,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

⑹掌握学校后勤工作规程,熟悉并能正确执行有关学校后勤管理制度,能胜任学校后勤管理工作。

⑺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⑻申报同一岗位级别的人员,按量化分数从高到低排列,量化分数高者优先。

五、岗位聘用

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盐城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盐办发[20xx]3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一)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招聘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聘期、工资待遇等事项。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3.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量化积分和民主测评,并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学校校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6.公示。

7.学校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岗位聘用基本形式

主要采用量化积分和民主测评相加的方式。其中,量化积分占个人总分的60%,民主测评占个人总分的40%。

1.量化积分表如下:

岗位设置量化积分表

积分 内容 自评分 考核积分 备注

综合表彰考核(10分)

表彰

县以上综合表彰(6分)

市直以上单项奖(3分)

校内其它表彰(1分)

考核

记三等功(4分)

优秀(含嘉奖)(2分)

能力水平(28分)

优质课及基本功竞赛

省二等奖以上、市一等奖(8分)

省三等奖、市二等奖,市直一等奖(6分)

市三等奖、市直二等奖、校一等奖(4分)

市直三等奖,校二、三等奖(3分)

校对外公开课或示范课(2分)

论文

省二等奖以上,市一等奖,或省级以上刊物发表(10分)

省三等奖,市二等奖,或市级刊物发表(5分)

课题

省级以上课题主要成员(5分),非主要成员(3分);市级课题主要成员(4分),非主要成员(2分); 校级课题主要成员(3分),非主要成员(1分)

业务能手

市名教师、市学科带头人、市教学能手(5分)

市直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市教坛新秀(4分)

教研组长(3分)、备课组长(2分)

指导青年教师(1分)

教学实绩(32分)

循环教学

一次小循环或任教毕业班两年以上(含两年、非毕业班学科除外)(12分)

未承担循环教学及其它情况(6分)

工作量

满负荷出全勤(8分)

由于学科教师配置或课程设置的因素,工作量达满负荷70%以上(6分)

工作量满负荷,病事例一年累计超过10天 (5分)

其它情况使工作量不足的(4分)

教学实绩

中高考、市调研考试、期中期末考试

优(12分)

良(10分)

中(8分)

下(6分)

班主任工作、包括管理工作(16分)

资历

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团委书记或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高级5年以上),或担任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教育管理工作4年以上(高级7年以上),其中任现职期间担任教育管理工作2年以上(6分)

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按实计算

班主任或管理工作

获得市直及以上表彰(6分)

获得校级表彰(4分)

兴趣小组指导学生

获市(含市)以上一等奖(4分)

获市二、三等奖或市直一等奖(3分)

获校一等奖(2分)

获校二、三等奖(1分)

交流或支教(2分)

实地工作满一年(2分)

因学校需要中途回校工作或未到实地工作的(1分)

送教下乡(1分)

职龄(12分)

聘用现职以来(1分/年)

合计积分

审核积分

2.民主测评分三批进行,先对申报五级岗位和八级岗位的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根据量化积分和民主测评相加的方式,择优提出拟聘五级岗位和八级岗位的人员名单;然后对申报六级岗位和九级岗位、十一级岗位的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根据量化积分和民主测评相加的方式,择优提出拟聘六级岗位和九级岗位的人员名单。剩下的分别聘用至七级、十级岗位、十二级岗位和十三级岗位。

六、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xxx 校长

副组长:xxx 书记

成员:xxx

(二)工作职责

1.制定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

2.征求广大教职工意见,并提请教代会代表对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予以表决。

3.组织实施岗位聘用工作并公示。

4.做好岗位设置中相关问题的解释工作。

七、实施步骤

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xx年12月30日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几个步骤实施:

(一)20xx年12月17日-12月20日,做好准备工作:

1.成立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和管理机构,制定合适的计划。

2.认真研读相关文件,准确操作;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二)20xx年12月22日-24日,制定学校岗位设置方案

1.开展校内岗位调查,准确掌握实际情况。分解学校115个编制,岗位说明,岗位分析。

2.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制定学校岗位设置方案,确定学校岗位总量,岗位类别,岗位等级。

3.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认真核准学校岗位设置方案。

4.上报教育局和人社局,核准学校岗位设置方案。

(三)20xx年12月25日-12月28日,合理准确制定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1.听取多方意见,合理制定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仔细推敲,规范编制岗位说明书(一岗一书),并将“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提请学校教代会通过。

3.坚持原则,竞争择优上岗,并公示。

4.完善合同(20xx年版江苏省统一聘用合同),强化聘用管理。

(四)20xx年12月28日-30日,建立聘用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促进现代化

1.录入编制分解,岗位说明,岗位分析。

2.录入聘用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

3.报盘至区教育局和人社局,上报有关审批材料。

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14

丹阳市墅导初级中学岗位设置常态化调整实施方案(丹阳市墅导中学全体教师大会通过试行)根据省市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有关文件精神和丹阳市人社局、丹阳市教育局相关规定,制订本评分细则与晋升办法。

一、实施对象

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能履行岗位职责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实施原则

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动态调整、合同管理、公平公正、简便易行。

三、评分项目

(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教龄)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3分/年。

(二)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年限(职龄)

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4分/年。

(三)担任现岗位级别工作年限担任现岗位级别工作年限:4分/年

(四)担任现岗位级别以来从事管理工作年限班主任1.5分/年;行政、主办会计、司务长、教研组长、年级组长:1分/年。从事管理工作年限每年所兼各项不累加,取最高分一项计算。

(五)担任现岗位级别以来的专业性荣誉

江苏省特级教师(6分)、镇江市学科带头人(5分)、镇江市骨干教师(4分)、丹阳市学科带头人(2分)、丹阳市骨干教师(1.5分)、镇(校)级学科带头人(1分)、镇级骨干教师(0.5分)。各类专业性荣誉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最新评审通过的。(六)担任现岗位以来,男教师满55周岁,女教师满50周岁,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1分/年。

四、计算办法先计算评分项目(一)、(二)、(三)、(四)、(五)、(六)各项得分,然后累加,得分高者晋升。

同等分值下,按以下顺序进行晋升:

(1)取得专业技术职务时间的长短;

(2)担任现岗位以来时间的长短;

(3)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长短;

(4)专业技术荣誉由高到低。

五、其他

本评分细则和晋升办法与上级文件相抵触的,以上级文件为准。未尽事宜,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15

为了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现有机构编制、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分类分级情况

1、现有编制204人,缺编5人;实有管理人员9人(专业技术人员兼职);专业技术人员190人;工勤技能人员9人。

2、现有管理岗位9人(专业技术人员兼职)

3、现有专业技术岗位190人:副高级3人;中级86人;初级101人。

4、现有工勤岗位9人。

四、拟设置岗位数量、类别、等级、结构比例及主系列岗位名称

1、拟设置管理岗位9个(由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占岗位总量的4.5%;其中校长1个,党支部书记1个,副校长3个,校长助理1个,调研员2个,办公室主任1个。

2、拟设置专业技术岗位190个,占岗位总量的95%;具体情况是:副高级岗位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1.6%,其中七级岗位3个;小学高级职称岗位86个,(其中小学高级八级岗位26个;小学高级九级岗位34个;小学高级十级岗位2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45%,八、九、十级岗位之间比例为3:4:3;小学初级职称岗位101个,(小学初级十一级岗位38个;小学初级十二级岗位38个,小学初级十三级岗位2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5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3、拟设置工勤岗位9个,占岗位总量的4.5%;其中技师1个,占工勤岗位11%,高级工4个(三级岗位),占工勤岗位44%;中级工(四级岗位)2个,占工勤岗位22%;初级工(五级岗位)2个,占工勤岗位22%。

五、岗位任职条件(任职条件含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

A、各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B、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在管理岗位的人员要能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并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C、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的条件

1、基本条件: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各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身体健康,能在所竞聘的岗位上胜任工作;服从领导,听从安排,积极承担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近三年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2、岗位聘用的资格条件:

(1)七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八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三年,或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五年,或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七年;

(2)八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二或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四年;

(3)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二年;

(4)十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三年,或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五年;

(5)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二年;

(6)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二年。

D、工勤技能岗位的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六、具体岗位说明书

(一)、各个管理岗位具体职责:

校长工作职责:

1、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搞好学校工作,要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后勤财务以及校办企业的生产经营等工作,统一领导,全面负责。

2、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领导部门的指示决定,结合本鹇实际,确定具体的培养目标和实施方案。

3、建立适合本校情况的管理机构和指挥体系,有效物力、财力,有计划地安排教育、教学活动,积极协调各项工作,为教学服务,保证教育计划实施,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全面的发展。

4、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深入实际,开展教学改革,领导教育实验,探索教育规律,推广先进经验。

5、建立和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考绩考评,使各项常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培养和树立具有本校特色的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6、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教师和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加强队伍建设。

7、协调社会、家庭和学校的教育力量,协调学校和外部的关系,及时沟通社会信息,协调好学校各部门的关系。

8、管好经费和财务开支,开展勤工俭学,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积极创收的补充经费的不足,改善教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

9、就上述主要方面制定学校的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管理目标,与教育主管机关签订议定书。

10、定期向学校党支部汇报工作,接受监督,向教工大会汇报工作,听取审议。

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1、加强学校党的自身建设。

(1)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在全校党员中深入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和党的基础知识的教育。

(2)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开好党员生活会,抓好党的自身建设工作。

(3)加强党内民主制度的建设,疏通党内民主渠道,及时向上级党委反映党员的意见和要求,同时经常向党员通报情况,同党员商量问题。

(4)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充分发挥每个党员的先锋作用。

(5)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在教职工中积极、慎重地发展党员,认真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坚持党课学习制度,做好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

2、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保证学校全面贯彻执行的教育方针,并提出具体落实的意见。

(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使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目标一致,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综合生效,加强文明单位的建设工作。

(2)带领学校党支部一班人充分发展党组织对学校行政工作的监督作用,保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顺利执行。

(3)支持校长履行职责,在校长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前,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同校长商量解决问题的办法。

3、加强党对工会、团、队学生会以及民主党派等的领导和帮助。

(1)率领支部一班人加强对工会、学校团、队、学生会等团体以及民主党派领导和帮助,保证他们独立开展活动,并协高他们之间的关系。

(2)对学校工会、团、队、学生会组织以及民主党派的工作提出指导和建设性的意见。

4、认真组织学校党支部的活动,主持讨论学校内的重大原则问题,宣传、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5、根据学校特点,开展党的工作,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关心群众生活,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教育教学副校长职责:

1、协助校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及政府的有关政策、法律,执行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教育、教学工作的指示和决定,领导学校的教育、教学、教改、教研和教育讨论的学习等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协助校长和学校党支部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领导教师业务进修,努力提高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3、深入教育、教学第一线,收集信息反馈,分析、探讨教育、教学规律,掌握教育、教学情况,指导教育教学工作。

4、领导教导处协调好各种关系,做好教育教学日常管理工作。

5、指导教导处拟定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经验,制定教育教学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并采取措施督促落实。

6、抓好教研和教改工作,注重教育、教学经验的总结和交流,注意总结和交流教育、教改经验。

7、指导教导处制定各年级、各学科的教育教学管理目标,并采取措施督促落实。

8、定期向校长汇报工作,重大问题提交校长会议集体研究解决

行政工作副校长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对校长负责。

2、协助校长分管办公室、政教处、财务室及保卫科的工作,审查这几个处室的工作计划,检查督促各处室计划的落实。

3、协助校长开好校务会议,处理好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4、协助校长推进学校科学化管理。

5、协调学校教职工与管理人员的关系,督促、检查有关人员热情、细致、周到做好接待来宾来访工作、做好学校对外的联系和交往工作。

6、协助校长抓好学校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定期向校长汇报学校资金使用情况,办好集体福利。

分管后勤工作副校长岗位职责:

1、协助校长抓好后勤队伍建设。树立明确的为师生服务、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指导思想。

2、坚持勤俭办学的原则,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学生的学习条件。

3、负责对学校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和维修,负责校园绿化美化和学校基建等各项工作。

4、负责定期对学生进行节约水电、爱护公物公物等方面的教育,工作中要体现管理与人的思想。

校长助理岗位职责:

1、在校长领导下分管教研工作。组织贯彻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

2、组织制定各学科的教学计划、大纲、实施办法,报请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研究、改进教学工作,主持全校性教学经验交流活动,指导各学科教研活动。

4、协助校长制定教师培养计划、确定对象,组织教学人员考察活动和业务考核工作。

5、组织、督促、检查各类教材编写工作,组织教学研究项目的立项检查、鉴定以及优质课程的评定工作。

6、参与对教学人员的聘用、晋级、奖惩、进修、考核等工作。

7、定期向校长汇报工作情况,完成校长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调研员岗位职责:

1、调研员协助校长工作。

2、接受校长委托进行专题调研,不断提高领导班子驾驭工作能力和水平,在班子中发挥好参谋协调工作。

3、积极配合校长及班子成员实施年度工作计划,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4、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管理水平。

5、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任务。

办公室主任职责:

1、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

2、负责校长会议、校委会的组织召开,会议记录,会议决定的落实和督办工作。

3、负责起草学校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做好周工作安排。

4、负责办理教职工的工资、转正、晋级和人事调配手续,审核教职工岗位津贴,填报人事劳资统计报表。

5 、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工作。

6、负责学校行政公文、信函的收发处理,及时督促有关人员做好上级文件的收登、传阅、催办和归档工作。

7、负责对外公文的草拟和管理工作,协助领导处理校内外群众来信来访事宜。

8 、负责安排对外接待工作,搞好对外联络,组织对外宣传。

9、负责全校性教职工大会和重大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负责重大活动和节日的宣传布置工作。

10、负责学校人事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督促指导有关人员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装订、归档工作,按规定要求搞好档案管理和查阅利用。

11、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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