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权与股指期货的区别
股指期权和股指期货只有一字之差,而股指期权与股指期货一样吗?下面是学习啦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股指期权与股指期货的区别的相关资料。供你参考。
股指期权与股指期货的区别
一、权利义务不同。股指期货赋予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即合约到期时、持有人必须按照约定价格买入或卖出指数。股指期权的多头只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空头只有义务而不享有权利。
二、收益风险不同。期货交易双方承担对等的盈亏风险。而在期权交易中、期权买方承担有限风险(即损失权利金的风险)、而盈利确有可能无限放大;期权卖方则相反、享有有限收益(以所获得权利金为限)、而其潜在风险很大、因此交易双方在风险收益配比上是不对称的。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三、保证金制度不同。期货交易、无论是卖方还是卖方、都需要一定的保证金作为抵押。期权交易中、期权买方不受保证金制度拘束、保证金仅对期权卖方有所要求。
四、杠杆效应不同。股指期货的杠杆效应主要体现为、利用较低保证金交易较大数额的合约。期权的杠杆效应则体现在期权本身定价所具有的杠杆性上。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五、套期保值与盈利性的权衡。股指期货在进行套期保值操作中、规避不利风险同时也放弃了收益变动增长的可能。股指期权在进行套期保值操作中、锁定管理风险的同时、还预留进一步盈利的空间、即股指往不利方向运动时可及时锁定风险、往有利方向运动时又可以获取盈利。
关于股指期权
股票指数期权(股指期权)是在股指期货的基础上产生的,期权购买者付给期权的出售方一笔期权费,以取得在未来某个时间,以某种,买进或卖出某种基于股票指数的标的物的权利。
期权卖方在收取期权买方所支付的权利金之后,在合约规定时间,只要期权买方要求行使其权利,期权卖方必须无条件地履行期权合约规定的义务。即对于期权卖方而言,除了在成交时向期权买方收取一定的权利金之外,期权合约只规定了其必须履行的义务,而未赋予其任何权利。
股指期货具体特点
跨期性
股指期货是交易双方通过对股票指数变动趋势的预测,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按照一定条件进行交易的合约。
杠杆性
股指期货交易不需要全额支付合约价值的资金,只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就可以签订较大价值的合约
联动性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股指期货的价格与其标的资产——股票指数的变动联系极为紧密。股票指数是股指期货的基础资产,对股指期货价格的变动具有很大影响。
多样性
股指期货的杠杆性决定了它具有比股票市场更高的风险性。此外,股指期货还存在着特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现金流风险等。
股指期权与股指期货区别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