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城市规划条例
城市规划是为了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统筹城市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那么生活在湖北省的人们,那么知道湖北省的城市规划条例是什么吗?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的湖北省城市规划条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湖北省城市规划条例
第一章 总则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第一条 为了有计划,有秩序地规划、建设、管理好城市,促进经济繁荣、文化科学技术的发展,为城市人民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逐步把全省城市建设成为适应四个现代化需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特制定本条例。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第二条 省城市建设局和各市城建、房产管理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的办事机构,是全省和各市城市规划、房地产、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工作的主管部门。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第三条 城市辖区内的一切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农业社队和城市居民,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 本条例适用于全省的市、镇和工矿区。
第二章 城市规划管理
第五条 城市规划是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的依据。各城市都要编制城市规划,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第六条 城市规划经批准后,必须认真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改变,实施中如有原则性修改,必须报经原审批机关同意。
第七条 城市规划范围内的一切新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城市规划的统一布局,确定其建设位置。建设单位选址时,必须有城市规划部门参加。定点和建设用地的确定,必须经城市规划部门同意和批准。
第八条 城市规划范围内的所有建设用地,均由城市规划部门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买卖、出租、转让和变更使用性质。征用土地许可证,统一由城市规划部门签发。对征而未用、多征少用超过二年的建设用地,城市规划部门有权收回。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对于被征用的土地,按当地标准作出妥善安置、合理补偿后,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征,或索取额外代价。
第九条 临时占用城市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必须报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到期应无条件退出。在临时用地上,不得修建任何永久性、半永久性建筑物或构筑物。
第十条 邮亭、商亭、临时摊点和农副产品集贸市场须按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设置,不准违章占道,并要保持场地清洁卫生。
第十一条 城市规划范围内人民公社进行各项建设及社员进行房屋建筑,均应服从城市规划,报城市规划部门审批。并按国家征地办法办理征地手续。
第十二条 城市主干道的交叉口,人、车流量大,公共建筑(如电影院、剧院、体育馆和大型商店、旅馆、餐馆等)必须严格按照详细规划进行建设。
第十三条 城市要作好旧城改造规划,严禁在房屋密集区“见缝插针”建房。住宅建设应考虑日照、通风、消防、环境等项要求。
第三章 房地产管理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第十四条 城市公有房地产(包括接管、没收、改造、新建或购置的房屋)属国家财产,由城市房管部门逐步实行统一管理。任何单位不得划拨、转让,更不得强占。房管部门经租的房屋,使用单位在搬迁、合并、撤除时,应无条件交房管部门处置。
第十五条 全民所有制单位的民用房屋在未统管前,各自管单位要执行当地房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制度,并接受业务指导和监督。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集体所有制单位的房产,由集体单位自行管理,除向当地房管部门登记备案外,亦接受其业务指导和监督。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第十六条 全市租金标准应逐步统一,做到“以租养房”。任何单位和个人租用公房一律按规定定期交纳租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抗交或少交。租金标准不得随意降低或提高。
第十七条 城市辖区内的一切空地、街基、房基、池塘等均属国家所有,不准买卖和私自占用。集体所有制单位和私人用地,必须按规定定期向房管部门交纳土地使用费。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第十八条 用房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因使用不当而损坏要予修复赔偿。确需拆除或改变时,报经房管部门核准后费用自理。用户搬迁不得拆除和破坏新增设备,单位新增的设备,可按国家财产规定转移。
第十九条 因城市规划和建设需要拆除房屋时,建设单位要按规定给予补偿,并安排好拆迁户的住房。拆迁户应按期搬出,不得以任何借口抗拒、拖延或索取额外代价。
第二十条 城市居民私有房屋,业主凭证到房管部门登记,领取私有产权证,确认产权。私房的转让、赠与、交换、继承和正当买卖,需报经房管部门验证备案,不准私自交易、高价倒卖。
第二十一条 自住有余的少量私房允许出租,租金可略高于同等公房的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百分之三十。房主不得向住户索取租金以外的财物,不得刁难住房。住户应按期交纳租金。
第四章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
第二十二条 城市道路、桥涵、排水管渠、堤坝、隧道、路灯、供水、煤气、交通、消防、人防、电力、电讯、热力管线等设施以及河道、水库、地下水资源都必须严加保护,不得擅自占用毁坏。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第二十三条 不准在城市道路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修建临时性建筑和堆放物品需报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不准侵占城市堤坝、水源、沟渠的防护地带。不准私自启用消防栓。不准在城市道路上冲洗沙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出口,不准在地下管线上部挖土、建房和进行爆破作业。不准擅自拆除、改装、接通城市的各种公用管线。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第二十四条 城市道路,不得随意占用、挖掘损坏,因施工作业或其它原因需要临进占用或挖掘破损道路时,要报经城建管理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缴纳占地费或破路费。占用或破损道路单位在施工作业完工后必须立即清理场地,报城建部门检查验收。破损的,由城建部门组织及时修复。
第二十五条 各种车辆要按公安部门和城建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行驶,按指定的地点停放。履带车及其它对城市道路有破坏作用的车辆通过城市道路、桥涵前,必须报经公安部门和城建管理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保护路面的措施。对道路、桥涵有损坏时,要按规定缴纳赔偿费。
第五章 园林绿化管理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第二十六条 城市中的所有单位和居民,都有绿化城市,保护园林绿化设施的责任。城市园林绿地不得侵占。园林绿地,名胜古迹保护地带不得改作它用。非法侵占的必须限期退出。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第二十七条 城市行道树、苗圃、公园和公共绿地的树木、草地,由城建园林部门统一管理。防护林带、防浪林、居住区和单位内部的树木,要贯彻“谁造谁有”的政策,但不得任意砍伐毁坏。移植、更新和砍伐,需经城建园林部门批准。
第二十八条 在城市公共绿地和风景区内,不准开采砂石、开荒种地、倾倒污物、毁损花卉、践踏草坪;不准放牧、狩猎、烧荒、埋尸;不准攀折树枝刮剥树皮、倚树搭棚等有损风景和花木生长的行为。
第六章 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九条 市内不准乱倒垃圾、粪便、污水等有害城市环境卫生的废物和废水。垃圾要及时清运。环卫构筑物和设施要保持经常完好。不准在城市各类建筑物和设施上随意张贴涂写。主次干道上的暂设工程要注意整洁美观,拆除时做到工完场净。
第三十条 城市公共厕所由环境卫生部门统一管理,粪便要及时清运,日常保洁工作由专业保洁队伍和群众保洁员负责。
第七章 违章处理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第三十一条 凡未按规定审查批准和不按规定办的,均视为违章。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第三十二条 各市规划管理部门对本市辖区内的各项建设工程,应经常进行监督检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人员,持证有权进入市内各建设单位,检查和制止一切违反城市规划和建设的行为,并有权对违法单位和个人提出批评和控告。各街办事处、人民公社、派出所及居委会对本辖区内的违章行为均有权检查和制止。居民群众有权监督和检举。
第三十三条 凡违章事件,一经发现,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应立即阻止,然后区别情况予以处理:
1.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违章单位作出书面检讨,并申请补办审批手续。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2.不符合城市规划的,限期纠正或全部拆除。对违章工程,通知银行或建行停止拨款。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3.因违章所引起的一切损失,由违章单位或施工单位负担。
4.违章情节严重并抗拒处理者,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八章 奖励与惩罚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第三十四条 对模范地执行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法令、坚持原则、同违章违法行为作坚决斗争,使国家免受重大损失,事迹突出的单位或个人,按贡献大小,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表扬或物质奖励。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第三十五条 各级城市建设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法令或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按照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对拒不执行本条例,破坏城市建设、园林、绿地、名胜古迹、水源、风景保护区和城市人防工程,损坏公共财产,扰乱城市秩序,危害公共安全,违章建筑和强占、抢占公房拒不听从处理,擅自占用、买卖、出租、转让城市建设用地或变更土地用途,阻碍城市管理人员执行任务,或殴打管理人员者,按照情节轻重,给予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各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订本地区实施细则,并报省备案。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过去发布的有关城市建设管理的条例、规定,与本条例有抵触的按本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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