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养浩简介及作品
张养浩简介及作品
张养浩遵循儒家学说,始终言行一致。《为政忠告》代表了他一生主张为官清廉的主导思想。接下来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了张养浩简介及作品,一起来看看吧。
张养浩个人简介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张养浩,字希孟,号云庄,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市相公庄镇人,唐朝名相张九龄的弟弟张九皋的第23代孙。元代散曲家。
少年知名,19岁被荐为东平学正,历官堂邑县尹、监察御史、翰林学士、礼部尚书、参议中书省事等官职。在任监察御史时,因批评时政而为权贵所忌,被免官。后复官至礼部尚书,参议中书省事。后因其父年迈,无人照顾,于英宗至治二年(1322年)辞官家居,此后屡召不赴。文宗天历二年(1329年),关中大旱,特拜陕西行台中丞,办理赈灾,见饥民困苦万分,难以周济,竟为之痛哭,遂“散其家之所有”“登车就道”(《元史》本传),不久便积劳成疾病卒。[1]他的散曲多写弃官后的田园隐逸生活。有《三事 忠告》、《归田类稿》等。散曲集有《云庄休居自适小 乐府》。明·朱权《太和正音谱 》谓其曲“如玉树临风”。
从政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张养浩居官清正,敢于犯颜直谏。在堂邑县,他关心民瘼,抑制豪强,赈灾济贫,做了不少 好事。拜监察御史之后,他绳纠贪邪,荐举廉正,弹劾不避权贵,举荐不疏仇怨,“入焉与天子争是非,出焉与大臣辨可否”(《风宪忠告》),蹈厉风发,“道之所在,死生以之”(同上)。其门人黄溍说他“力排权奸,几蹈祸而不悔”(《滨国公张文忠祠堂碑》)。武宗时,曾因议立尚书省事,与权臣意见牴牾,被构罪罢官;英宗时,又因谏在内廷张灯为鳌山事,险遭不测。怀有“致君泽民”理想的张养浩,本想干一番利国济民的事业,但统治集团中“忠直为国者少,阿容佞诈、惟己之为者多”(《元史》本传),自己犯颜撄鳞,时有性命之虞,便借故辞官归隐,“远是非,绝名利”(《普天乐·辞参议还家》),回到自己的故乡济南。享年59岁
一心为民
张养浩栖隐云庄,不求显达,优游于山水之间,敛迹于权贵之门,自以为远离世俗尘嚣,不与朝廷政事,然元朝廷对这位“博学硕德,声名显赫”(艾俊《云庄休居自适小乐府引》)的儒臣,却时时想加以利用,八年之间,凡六下诏书,他均高卧不起。而当天历二年(1329年)朝廷以“关中大旱,饥民相食”,召其为陕西行台中丞前往赈灾时,他却不顾高龄体弱,随即“散其家之所有”登车就道,星夜奔赴任所。“无多惭,此心非为官。”(《西番经》)使他赴召的不是官爵,而是灾情严重激发起他为民承重的精神。赴官途中经洛阳、渑池、潼关,直达长安。一路行来,目睹灾民惨状,感历代兴废,写了数首怀古曲,意绪苍凉,流露出对本朝前景暗淡的哀叹,和对人民苦难的深切同情。其中最著名的,是散曲小令《山坡羊·潼关怀古》:“峰峦如聚,波涛如怒,山河表里潼关路。望西都,意踌躇,伤心秦汉经行处,宫阙万间都做了土。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到任之后,“凡所以力民者,无所不用其至”(危素《张文忠公年谱序》)。四月之内未尝家居,不遑寝处,终因劳瘁而卒。消息传开,“关中之人,哀之如失父母”(《元史》本传)。在封建时代,像张养浩这样为民尽瘁的官儿实在并不多见!元朝廷对其旌表,不过是旌忠励节,激励臣下为其效忠,而人民都以自己的眼光来区分善恶,表明自己的爱憎。张养浩所维护的那个制度虽已成为历史陈迹,而其为民尽瘁的精神,及其同情人民疾苦的作品,却可与济南山川同在,永远为人们所怀念。
张养浩的作品散曲集
《云庄休居自适小乐府》
《归田类稿》
山坡羊潼关怀古
未央怀古
咸阳怀古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骊山怀古(二首)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沔池怀古(二首)
洛阳怀古
北邙山怀古
双调
沽美酒兼太平令
胡十八
庆东原
庆宣和
雁儿落兼得胜令
雁儿落兼清江引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殿前欢 对菊自叹
清江引 咏秋日海棠
水仙子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得胜令 四月一日喜雨
落梅引
张养浩元史原文
张养浩,字希孟,济南人。幼有行义,尝出,遇人有遗楮币于途者,其人已去,追而还之。年方十岁,读书不辍,父母忧其过勤而止之,养浩昼则默诵,夜则闭户,张灯窃读。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授堂邑县尹。首毁淫祠三十余所,罢旧盗之朔望参者,曰:“彼皆良民,饥寒所迫,不得已而为盗耳;既加之以刑,犹以盗目之,是绝其自新之路也。”众盗感泣,互相戒曰:“毋负张公。”有李虎者,尝杀人,其党暴戾为害,民不堪命,旧尹莫敢诘问。养浩至,尽置诸法,民甚快之。去官十年,犹为立碑颂德。
英宗即位,命参议中书省事。会元夕,帝欲于内庭张灯为鳌山,即上疏于左丞相拜住。拜住袖其疏入谏,其略曰:“世祖临御三十余年,每值元夕,闾阎之间,灯火亦禁;况阙庭之严,宫掖之邃,尤当戒慎。今灯山之构,臣以为所玩者小,所系者大;所乐者浅,所患者深。伏愿以崇俭虑远为法,以喜奢乐近为戒。”帝大怒,既览而喜曰:“非张希孟不敢言。”即罢之,仍赐尚服金织币一、帛一,以旌其直。
天历二年,关中大旱,饥民相食,特拜陕西行台中丞。既闻命,即散其家之所有与乡里贫乏者,登车就道,遇饿者则赈之,死者则葬之。时斗米直十三缗,民持钞出粜,稍昏即不用,诣库换易,则豪猾党蔽,易十与五,累日不可得,民大困。乃检库中未毁昏钞文可验者,得一千八十五万五千余缗,悉以印记其背,又刻十贯、伍贯为券,给散贫乏。命米商视印记出粜,诣库验数以易之,于是吏弊不敢行。又率富民出粟,因上章请行纳粟补官之令。闻民间有杀子以奉母者,为之大恸,出私钱以济之。
到官四月,末尝家居,止宿公署,终日无少怠。遂得疾不起,卒年六十。关中之人,哀之如失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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