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文化产业有哪些政策规定
针对文化产业的整改,出了一系列的政策。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文化产业政策,希望对您有帮助。
文化产业政策
一、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目前国家层面在文化产业发展的目标和路线方针已经很明确,但与之相适应的有针对性、可操作、能落地的财政、税收、金融、土地、人才等配套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例如,在财政政策方面,中央财政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6年来已累计投入近 200亿元人民币,支持文化产业项目数千个,对文化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促进作用,但也存在资金使用方式单一、效率难以评估等问题。目前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文化企业项目补贴、奖励,与全国近百万家文化企业的规模相比,受惠面不足百分之一,且受益者大多数为大中型文化企业,而产业发展所急需的能够为更广大文化企业提供服务的公共技术、投资融资、人才培养、展示交易、信息咨询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所需的资金则很难找到解决渠道。
在税收政策方面,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针对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总体呈现公平性不足、受惠面不广、缺乏实质突破等问题。目前文化企业所能享受到的税收政策主要包括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2014年发布的《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以及针对动漫企业、文化产品出口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其中,转制的政策仅有少数转制国有文化企业才能享受,其余税收政策,大多只面向电影、广播电视、出版、动漫等少数行业,其余类似“对从事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的文化企业,按规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政策,只是其他领域税收政策的重申,并没有对文化企业予以额外优惠,极少有文化企业能够享受到。概括来说,目前文化产业税收政策主要存在这样几方面问题。一是税负过高,如娱乐业在上世纪90年代时属限制发展行业,营业税率定为20%,现在已经是鼓励发展行业,但税收政策并没有相应调整;二是重复计税,很多文化产品和服务不像其它商品那样界限分明,如演艺业涉及创作、演出、中介、剧场、产品营销等;三是应鼓励的税收上没能体现出来,如创新创造、高新技术的研发运用、对内容原创产品的支持等;四是缺少对小微文化企业的财税扶持,小微文化企业普遍存在人力成本高、经营负担重现象,国家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标准低于很多小微文化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使得大量小微文化企业并不符合或实际上难以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此外,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部分试点范围内的小企业由于被核定为一般纳税人,税率有所提高,其中文化创意类小企业由于没有前端环节,无法获得进项增值税发票,无法抵扣,实际税负增加。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在金融政策方面,融资难问题仍是制约文化企业特别是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尽管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的金融政策,但目前银行信贷仍是小微文化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而现行金融体制下,银行机构偏好固定资产抵押的要求,仍是制约小微企业获得银行信贷支持的瓶颈问题,这个问题在以“轻资产、重创意”为主要资产和经营特征的小微文化企业中尤为突出。由于投融资体系的不健全,目前,小微文化企业直接融资规模还很有限,A股市场、中小企业股份代办转让系统、中小企业集合债等措施为缓解小微文化企业融资难所发挥的作用有待提高。此外,尽管目前担保机构有了长足发展,但据了解,融资类担保机构对抵质押物的要求并不比银行机构低,分散风险和信用增进的作用并不充分
二、政策建议: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的政策体系
1.在财政政策方面,建议在中央财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之外,单列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增强文化产业主管部门对产业发展的引导和扶持职能,支持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加大对公共技术、投资融资、人才培养、展示交易、信息咨询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同时,进一步扩大现有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健全项目评审机制和标准,规范资金使用,加强绩效考核。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2.在税收政策方面,建议对文化产业领域税收政策进行专题研究,对工艺美术、娱乐业、互联网上网服务等税负过重的行业予以税收减免,对鼓励发展的文化产业门类实施税收优惠,以文化内容创意生产、文化与科技融合、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经营为主业的企业,出台单独的企业认定办法,经认定后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考虑到小微文化企业自身特性以及其对激发整个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建议研究出台单独针对小微文化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确定合理的税收优惠标准。
3.在金融政策方面,建议将金融改革与文化创新发展有效结合,探索适合文化产业特点的新型金融产品、服务及配套的政策办法。支持商业银行创新信贷服务,加大文化产业信贷投放。鼓励无形资产质押为主要担保方式的组合贷款、信用贷款以及其他非抵押类创新模式贷款,开展融资租赁、应收账款质押、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产品创新。支持保险机构开发特点和需要的保险业务。鼓励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通过上市、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方式融资。鼓励商业银行向基层延伸小微文化企业金融服务。
4.在土地政策方面,建议在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内新增文化及相关产业规划用地类别,编制文化及相关产业用地规划,定向用于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并明确后续土地、规划等管理实施办法。地方各级政府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将文化产业用地纳入城乡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国家土地政策许可范围内,优先保证重要文化产业设施和项目用地。对文化产业等符合国家发展导向的产业,给予地价优惠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文化产业,增加文化产业总量。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存量房产、原有土地发展文化产业,在符合城乡规划前提下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划拨土地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鼓励各地将城市转型中退出的工业用地优先用于发展文化产业,在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中适当考虑文化产业发展用地。探索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经营,在确保土地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允许其办理各种审批手续,发展文化产业。
文化产业发展规模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针对中国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一刀切”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文化创意研究所所长金元浦提出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梯、三种模式。总体上看,这三个阶梯分别是东部阶梯、中部阶梯和西部阶梯。其中,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杭州作为东部模式或东部阶梯的代表城市,文化产业已经占据非常高的比例。在北京,文化产业已经成为最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其占GDP比例已经连续数年超过12%,北京已经形成了这种以文化产业为特色产业和支柱产业的产业形态或者产业格局。相比之下,西部某些县市文化产业在GDP中的占比仅有百分之几甚至百分之零点几,与东部地区差距非常之大。因此,东部应有东部的发展模式,中部应有中部的发展模式,西部应有西部的发展模式。从发展模式的角度来讲,东部文化产业,作为国家文化产业发展整体中的高端形态,要率先实现文化产业走向国际,作为中国的国家队参与到国际竞争之中。[10]
西部的这一阶梯的特色是主要以文化旅游为龙头来发展文化产业,从而使得文化旅游成为这一阶梯模式中起到领头作用、带有全局观念的文化产业形态。对于西部9省区来讲有着以下几大优势,第一、有丰富独特的少数民族的民俗文化风情。第二、第二产业(指工业)不是非常发达,自然环境没有受到破坏,保留了原生态的山川美景,拥有众多美好的风光景色,尤其是那些独特的地形地貌吸引无数人向往。第三,有独特而深厚的历史文化。这些历史文化加上民俗风情、自然环境,形成了非常强大的旅游基础。比如云南的丽江、西双版纳,还有贵州、新疆、宁夏、青海、西藏等省区,这些地方的三大特色非常鲜明,也得到了充分展现。因此,以文化旅游为龙头去发展和带动文化产业是非常切实可行的。
中国文化产业发展要依据各地具体情况,实事求是,适度的、有前瞻性的发展,发展模式要符合整个国家国情的现实和未来发展。
文化产业分类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一是生产与销售以相对独立的物态形式呈现的文化产品的行业(如生产与销售图书、报刊、影视、音像制品等行业);二是以劳务形式出现的文化服务行业(如戏剧舞蹈的演出、体育、娱乐、策划、经纪业等);三是向其他商品和行业提供文化附加值的行业(如装潢、装饰、形象设计、文化旅游等)。
《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与2004年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相比做了哪些修订
与2004年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相比,修订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把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定义进一步完善为“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并在范围的表述上对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从内涵)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从外延)做出解释;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二是为适应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对原有的类别结构和具体内容作了调整,增加了文化创意、文化新业态、软件设计服务、具有文化内涵的特色产品的生产等内容和部分行业小类,删除旅行社、休闲健身娱乐活动、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其他文教办公用品制造、其他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和彩票活动等;
三是由于目前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已取得新突破,文化业态不断融合,文化新业态不断涌现,许多文化生产活动很难区分是核心层还是外围层,因此本次修订不再保留三个层次的划分。新分类用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活动、文化用品的生产活动和文化专用设备的生产活动等四个方面来替代三个层次。其中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构成文化及相关产业的主体,其他三个方面是文化及相关产业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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