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啦>知识大全>知识百科>法律知识>

何谓劳教制度

时间: 炜杭741 分享

  劳教制度(全称:劳动教养制度),是把违法尚不够刑罚处罚的人员,送进劳动教养管理所(场)进行强制性劳动教育改造的一种行政措施。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你介绍劳教制度的相关法律知识

  劳教制度的含义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劳动教养制度简称劳教制度,劳动教养就是劳动、教育和培养,简称劳教。

  劳动教养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位于欧洲东部的前苏联引进,但形成世界上中国独有的制度。劳动教养并非依据法律条例,从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对疑犯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

何谓劳教制度

  中国的劳动教养制度是根据1957年8月1日全国人大会第78次会议批准颁布的《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的。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对需要收容劳动教养的人,由民政、公安部门,所在机关、团体、企业、学校等单位,或者家长、监护人提出申请,由省(区、市)和大中城市人民政府下设的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被决定的劳动教养期限大多数为一年,少数为一年半左右,极少数为三年。被决定劳动教养的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请求复议,也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劳教制度已废止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这意味着已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决定规定,劳教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教决定有效;劳教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动教养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

  相关阅读:

  劳教制度的收容对象

  适用对象

  根据《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和国务院转发的公安部《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年满十六周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决定劳动教养:

  (一) 危害国家安全情节显著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二) 结伙杀人、抢劫、强奸、放火、绑架、爆炸或者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团伙中,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三) 有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猥亵儿童,聚众淫乱,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非法拘禁,盗窃,诈骗,伪造、倒卖发票,倒卖车票、船票,伪造有价票证,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抢夺,聚众

  哄抢,敲诈勒索,招摇撞骗,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以及窝藏、转移、收购、销售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被依法判处刑罚执行期满后五年内又实施前述行为之一,或者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罚款、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劳动教养执行期满后三年内又实施前述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四) 制造恐怖气氛、造成公众心理恐慌、危害公共安全,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煽动闹事,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或者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恶习较深、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五) 无理取闹,扰乱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或者生活秩序,且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六) 教唆他人违法犯罪,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七) 介绍、容留他人卖淫、嫖娼,引诱他人卖淫,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者传播淫秽物品,情节较重,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八) 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警告、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后又卖淫、嫖娼的;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九) 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经过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

  (十) 有法制规定的其他应当劳动教养情形的。对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的人,因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不起诉、人民法院免予刑事处罚,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可以依法决定劳动教养。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对未成年人决定劳动教养,应当从严控制。

  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中的初犯、在校学生,且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实际管教能力的,不得决定劳动教养,但是应当依法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

  违法犯罪嫌疑人为抗拒审查、逃避惩罚而自伤、自残,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应当依法决定劳动教养。

  不宜人群

  (1)不满16周岁的少年;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2)精神病人、呆傻人、盲人、聋人、哑人、严重病患者(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3)怀孕或哺乳自己未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4)丧失劳动能力者。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违法犯罪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华侨,在内地违法犯罪的台湾居民和在内地违法犯罪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不得决定劳动教养。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看过“何谓劳教制度”的人还看过:

1.关于劳教制度废除的法哲学思考论文

2.财务科年终工作总结3篇

3.财务人员年终工作总结3篇

4.最新会计年终工作总结

5.离婚中的特殊人群

何谓劳教制度

劳教制度(全称:劳动教养制度),是把违法尚不够刑罚处罚的人员,送进劳动教养管理所(场)进行强制性劳动教育改造的一种行政措施。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你介绍劳教制度的相关法律知识。 劳教制度的含义 劳动教养制度简称劳教制度,劳动教养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精选文章

  • 何谓遗弃家庭成员
    何谓遗弃家庭成员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我国刑法第183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哪些情形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哪些情形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公司法人人格是指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独立承担民事义务的主体资格。对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只有一些特定的情形才适用。下面由学习

  • 何谓意外伤害保险
    何谓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为人身保险的一种,是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在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由此致残或者死亡时,由保险公司依照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

  • 何谓车辆损失险
    何谓车辆损失险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车损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而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一种汽车商业保险。下面由

680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