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任用干部应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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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培发1由 分享
选好用好干部,配强领导班子,努力建设一支坚持科学发展有韧劲、谋划科学发展有思路、推动科学发展有激情、实现科学发展有贡献、为民务实清廉有作为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关系党风民意,关系人心向背,关系事业兴衰成败,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中之中。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助推“中国梦”实现的过程中,该用什么样的干部,不该用什么样的干部,各级党委有要求,组织部门有标准,群众心中更明白。因此,笔者认为,我们党在选拔任用干部方面,除应严格按组织程序办事外,还应广纳民意、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
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和“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把选人用人的眼光更多地投向那些长期在艰苦环境和岗位上工作的干部,投向那些经常深入田间地头、车间班组,与群众拉家常、交朋友、给群众解难题的干部,投向那些埋头苦干实干而不叫苦叫累、不沽名钓誉、不邀功请赏的干部,投向那些思想解放、开拓创新、作风扎实、业绩明显、为政清廉、群众公认的干部,投向那些甘于清净、耐得寂寞、爱看书学习、爱思考问题、积极为我们国家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的干部。要大力倡导“以为定位”,树立以发展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的选任理念,让哪些德才兼备、勇于创新,敢干事、能干事,真正为推进当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干部,能有更多的机会得到提拔重用。
要增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三度”:即透明度、公信度、满意度。透明度是公信度与满意度之基,从本质上决定着公信度与满意度,而公信度高满意度则高,三者之间有着密切联系。因此,要切实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才能不断形成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那么,怎样才能做到公开透明呢?那就是要极力改变“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暗箱操作”等不良现象,始终坚持用《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六项原则指导和统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牢牢把握党的干部工作原则,牢牢把握干部任用导向,严格实行用人标准、工作程序、选任结果“三公开”,确保执行标准不走样,工作程序不变通,选任结果不遮掩,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走上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要突出群众的广泛参与性,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发扬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从群众中来到群众去的优良传统,自觉接受群众评判,查找存在的不足,改进工作方法。事实表明,任何一件事情越是不公开,越是掩着、盖着、藏着,就越会引发诸多无端的猜测和怀疑。如果工作不透明,原本可能是一次正常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因为信息不对称,人们无法了解实际的情况,就会质疑这项工作的公正性,并且可能“浮想联翩”,这项工作的公信度也就会受到很大影响。
要坚持群众公认原则
干部也是人,生活工作在群众中间。因此,干部的优劣和是非功过,群众看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只有走好群众路线,实行领导和群众相结合,才能把人选准用好。如果仅满足程序走到了,测评人数弄够了,责任尽到了,就有可能了解不到干部的真实情况,会让那些唱功好、做功差的人钻空子,也可能被那些脱离实际、华而不实的所谓表面现象所迷惑。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切实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持在民主评议、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干部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把民主评议、民主测评、民主推荐、任前公示的情况作为选任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要坚持群众赞成率低的不能作为考察人选,得不到多数人拥护的不能提拔。要冷落那些“唱功”好、“做功”差,做表面文章,夸夸其谈的干部。要亲近哪些脚踏实地、埋头苦干、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干部。组织部门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应坚持多深入到干部工作过的单位中去,多深入到干部的下级及外围圈子中去,多深入到具体的项目和环境中去,直接了解被考察对象是否得到多数群众拥护。
要坚持标准选拔任用干部
坚持标准选人用人,是选准人用好人的前提条件。邓小平同志说过,世界上的事情都是干出来的,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都没有。因此,选拔任用干部,最终应看他是否愿干事,如何干事,干了哪些事,效果如何。针对当前社会上存在的“干得好不如说得好,说得好不如陪得好,陪得好不如送得好”等不良现象,必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以干事为前提、凭干事用干部。一看“为什么干事”。是一心为公、务实为民、无私奉献,还是私心当头、追逐名利,借干事之名营一己之私。二看“怎么干事”。是脚踏实地真抓实干,还是不负责任地敷衍应付;是因时因地制宜快干巧干,还是不顾实际蛮干乱干;是善于团结同志一起干,还是不顾大局率性而干。三看“干事效果如何”。是片面追求短期效益、搞一些面子工程,还是着眼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注重为未来打基础、使科学发展上水平、让人民群众得实惠。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建立健全干部干事评价体系,牢固树立凭干事用干部的导向,让想干事、会干事、干好事、不出事的干部受到重用,让光说不练、溜须拍马、勤跑敢送的人没有市场,让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干事不廉洁、手脚不干净的人受到惩戒,引导各级干部立足岗位认真谋事、扎实干事、干净行事、全力成事。在严格执行用人标准的同时,还必须解决“评判主体”即“由谁来评判”的问题。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干部干得好与坏,群众心里有杆秤,最有发言权。因此,要选好用好干部,还必须把扩大民主作为基本取向,把人民群众的有序有效参与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环节,应拓宽推荐渠道,坚持走群众路线,扩大知情人的参与面,有效防止“知情的不参与,参与的不知情”;应建立健全干部选用初始提名机制,坚持个人推荐、组织推荐、民主推荐相结合,把大范围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人选的第一来源,善于借助群众的慧眼识人选人,将更多的优秀干部纳入组织视野,真正变“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为“由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
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和“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把选人用人的眼光更多地投向那些长期在艰苦环境和岗位上工作的干部,投向那些经常深入田间地头、车间班组,与群众拉家常、交朋友、给群众解难题的干部,投向那些埋头苦干实干而不叫苦叫累、不沽名钓誉、不邀功请赏的干部,投向那些思想解放、开拓创新、作风扎实、业绩明显、为政清廉、群众公认的干部,投向那些甘于清净、耐得寂寞、爱看书学习、爱思考问题、积极为我们国家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的干部。要大力倡导“以为定位”,树立以发展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的选任理念,让哪些德才兼备、勇于创新,敢干事、能干事,真正为推进当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干部,能有更多的机会得到提拔重用。
要增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三度”:即透明度、公信度、满意度。透明度是公信度与满意度之基,从本质上决定着公信度与满意度,而公信度高满意度则高,三者之间有着密切联系。因此,要切实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才能不断形成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那么,怎样才能做到公开透明呢?那就是要极力改变“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暗箱操作”等不良现象,始终坚持用《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六项原则指导和统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牢牢把握党的干部工作原则,牢牢把握干部任用导向,严格实行用人标准、工作程序、选任结果“三公开”,确保执行标准不走样,工作程序不变通,选任结果不遮掩,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走上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要突出群众的广泛参与性,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发扬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从群众中来到群众去的优良传统,自觉接受群众评判,查找存在的不足,改进工作方法。事实表明,任何一件事情越是不公开,越是掩着、盖着、藏着,就越会引发诸多无端的猜测和怀疑。如果工作不透明,原本可能是一次正常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因为信息不对称,人们无法了解实际的情况,就会质疑这项工作的公正性,并且可能“浮想联翩”,这项工作的公信度也就会受到很大影响。
要坚持群众公认原则
干部也是人,生活工作在群众中间。因此,干部的优劣和是非功过,群众看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只有走好群众路线,实行领导和群众相结合,才能把人选准用好。如果仅满足程序走到了,测评人数弄够了,责任尽到了,就有可能了解不到干部的真实情况,会让那些唱功好、做功差的人钻空子,也可能被那些脱离实际、华而不实的所谓表面现象所迷惑。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切实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持在民主评议、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干部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把民主评议、民主测评、民主推荐、任前公示的情况作为选任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要坚持群众赞成率低的不能作为考察人选,得不到多数人拥护的不能提拔。要冷落那些“唱功”好、“做功”差,做表面文章,夸夸其谈的干部。要亲近哪些脚踏实地、埋头苦干、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干部。组织部门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应坚持多深入到干部工作过的单位中去,多深入到干部的下级及外围圈子中去,多深入到具体的项目和环境中去,直接了解被考察对象是否得到多数群众拥护。
要坚持标准选拔任用干部
坚持标准选人用人,是选准人用好人的前提条件。邓小平同志说过,世界上的事情都是干出来的,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都没有。因此,选拔任用干部,最终应看他是否愿干事,如何干事,干了哪些事,效果如何。针对当前社会上存在的“干得好不如说得好,说得好不如陪得好,陪得好不如送得好”等不良现象,必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以干事为前提、凭干事用干部。一看“为什么干事”。是一心为公、务实为民、无私奉献,还是私心当头、追逐名利,借干事之名营一己之私。二看“怎么干事”。是脚踏实地真抓实干,还是不负责任地敷衍应付;是因时因地制宜快干巧干,还是不顾实际蛮干乱干;是善于团结同志一起干,还是不顾大局率性而干。三看“干事效果如何”。是片面追求短期效益、搞一些面子工程,还是着眼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注重为未来打基础、使科学发展上水平、让人民群众得实惠。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建立健全干部干事评价体系,牢固树立凭干事用干部的导向,让想干事、会干事、干好事、不出事的干部受到重用,让光说不练、溜须拍马、勤跑敢送的人没有市场,让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干事不廉洁、手脚不干净的人受到惩戒,引导各级干部立足岗位认真谋事、扎实干事、干净行事、全力成事。在严格执行用人标准的同时,还必须解决“评判主体”即“由谁来评判”的问题。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干部干得好与坏,群众心里有杆秤,最有发言权。因此,要选好用好干部,还必须把扩大民主作为基本取向,把人民群众的有序有效参与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环节,应拓宽推荐渠道,坚持走群众路线,扩大知情人的参与面,有效防止“知情的不参与,参与的不知情”;应建立健全干部选用初始提名机制,坚持个人推荐、组织推荐、民主推荐相结合,把大范围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人选的第一来源,善于借助群众的慧眼识人选人,将更多的优秀干部纳入组织视野,真正变“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为“由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