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和剽窃的区别
抄袭和剽窃的区别
在很多关于新浪诉搜狐的报道中,“剽窃”和“抄袭”也是各家新闻媒体引用频率最高的词语。那么,“剽窃”与“抄袭”的法律含义是什么?二者有区别吗?下面就跟着学习啦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剽窃与抄袭区别何在
著作权法将剽窃、抄袭同时并列规定为同一性质的侵权行为。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几乎将所有著作权术语作了立法解释,唯独对剽窃和抄袭这两个重要的法律术语未作定义。
我们认为,立法上要么认为剽窃与抄袭同义;要么认为剽窃与抄袭异义,总之必须有个明确的解释(选择)。
为了在量上更精确地把握两种侵权行为的区别,笔者更赞同立法上将剽窃和抄袭作区别解释,即我们认为: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剽窃是指行为人以隐蔽的手段,将他人作品部分或全部当作自己作品发表的行为;抄袭是指行为人不适当引用他人作品以自己的名义发表的行为。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两者在侵权方式、侵权程度上都有区别,剽窃比抄袭更严重,情节严重的剽窃行为应当给予刑事处罚。
“剽窃”与“抄袭”的法律界定
有人认为,抄袭即赤裸裸地将他人作品的全部或部分原封不动或稍作改动后拿来作为自己的作品发表,而剽窃则须将他人文章改头换面,乔装打扮,删节补充,窃其精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对剽窃与抄袭作出明确的法律界定与区分。文化部1984年6月颁布的《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所指“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的作品发表,不论是全部发表还是部分发表,也不论是原样发表还是删节、修改后发表”的行为,应该认为是剽窃与抄袭行为,但该《条例》未对剽窃与抄袭加以区分。查商务印书馆1999年新版的《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抄袭是指把别人的作品或语句抄来当做自己的;剽窃是指抄袭窃取(别人的著作)。可见,剽窃与抄袭实际上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可能也正是因为如此,2001年10月新修改的《著作权法》第46条删除了原《著作权法》第46条中的“抄袭”二字,将“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改为“剽窃他人作品的”。
我国司法实践中认定剽窃(抄袭)一般来说应当遵循两个标准:第一,被剽窃(抄袭)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第二,剽窃(抄袭)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围。关于“适当引用”的数量界限,我国《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之一”。也有人对这种数量界限提出异议,认为对剽窃(抄袭)作品的认定,很难单纯从量上来把握,主要还是要从“质”上来确定。此种见解也并非没有道理,但如何从“质”上来确定同样也很难把握。
但不管怎么说,剽窃(抄袭)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著作权法》明令禁止的侵权行为,其法律后果是新《著作权法》第46条所明确规定的:“剽窃他人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抄袭和剽窃是怎样界定的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一、抄袭,指窃取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在相同的使用方式下,完全照抄他人作品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同时也是在著作权审判实践中较难认定的行为。
二、剽窃,指抄袭(别人的思想或言词);采用(创作出的产品)而不说出其来源。如:他的一本学术著作曾被厚颜无耻地剽窃,并以缩写形式发行。
三、我国司法实践中认定抄袭和剽窃一般来说遵循三个标准:第一,被剽窃(抄袭)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第二,剽窃(抄袭)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围。这里的范围不仅从量上来把握,主要还要从质上来确定;第三,引用是否标明出处。这里所说的引用量,国外有些国家做了明确的规定,如有的国家法律规定不得超过1/4,有的则规定不超过1/3,有的规定引用部分不超过评价作品的1/10。我国《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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