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补偿金什么时候发放
公司辞退员工,虽然有理由,但是还是要赔偿员工,下面是由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离职后补偿金发放的时间,希望你喜欢!
离职补偿金发放时间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1、 应当在工作办理交接时就应当发放;
2、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离职发补偿金相关法律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离职补偿金什么时候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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