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最新产假休假规定
目前,广东省的人口生育计划修改以后,现女方享有30天的奖励假期,男方的陪产假增加了,今年广东省的最新产假休假规定是什么?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年广东最新产假休假规定,希望大家喜欢!
2017年广东最新产假休假规定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目前,我国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因此各地在修订地方计生条例时,均在98天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了奖励假期,最少为30天。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去年12月30日,广东省人大会通过了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东省成为全国第一个完成计划生育条例修订的省份。去年修订后的计生条例中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
按照此前这一规定,广东省女职工产假最少为128天,包括98天固定假和30天奖励假,剖腹产等难产的情况可增加30天,即158天。
此次广东再次修订计生条例。修正案称,为提升新出生婴儿照顾水平,进一步鼓励群众积极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新的修正案草案将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30日延长至80日。
也就是说,广东女职工顺产可享受98天+80天奖励假共178天的产假,剖腹产可享受98天+80天奖励假+30天剖腹产假共208天产假。
2017年正在休产假的也可享受新政
根据新条例,广东目前正在休产假的女职工也可享受50天的延长假。即2017年9月29日后依法生育,以及在此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均可按新条例规定享受80日的奖励假。2017年9月29日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已经休完的,不适用新条例。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记者梳理发现,截至目前,除西藏和新疆外,全国29个省份均已经完成了计生条例的修订,大多省份均不同程度地增加了女职工的产假天数。
这29个省份的产假可大致分为128天、158天、180天及以上三档。广东女职工最多可休208天,在这些省份中产假时间最长。
2017年广东最新产假休假待遇
据了解,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相比旧规,新规增加了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的生育津贴。
旧规只规定了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新规则明确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
对比新旧规定,计算的基数发生了变化,此前的基数是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而新规定计算是按照用人单位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础。这意味一些工资水平高于所在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单位,其员工的生育津贴也将会有相应提供。
此外,新规还规定,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职工原工资标准为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待遇方面,新规将生育医疗待遇享受人群扩大到失业人员、退休人员和职工未就业配偶。新规要求,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员工不需缴纳,比例不超过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1%。生育保险基金应当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并实行预算管理,单独建账,专款专用。
2017年广东最新产假休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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