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建议
[摘要]企业年金作为三大支柱养老保障体系中的第二大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它的发展关系到整个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也关系到人们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及社会的和谐稳定。目前,我国的企业年金存在着组织结构不明晰、规模小、分布不均、投资状况不佳、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等问题。本文通过对我国企业年金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促进企业年金制度完善和发展的策略。
[关键词]企业年金;年金制度;养老保险;税收优惠
一、当前我国企业年金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处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首先,对企业年金性质的认识与会计处理不一致。当前企业年金已经被认为是职工工作期间为企业服务所获取的劳动报酬的一部分。但许多企业在企业年金的会计处理上依然遵循收付实现制,把企业年金视为期间费用计入管理费用等,未能体现出企业年金的特性,不符合会计核算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性原则。其次,企业年金的会计规范不全面。我国企业年金由企业及其职工缴费,交由受托人选择的专业机构进行投资运营、基金托管、账户管理,实行市场化运营。因此企业年金的会计核算主体应涉及企业本身和企业年金基金两个部分。但由于当前对作为缴费主体的企业本身缺乏对企业年金基金会计的理论指导,导致企业进行会计处理时往往无章可循。
(二)企业年金计划方面存在的问题
首先,未明确企业年金计划的实施形式。企业年金按给付方式不同,分为规定缴费制计划和规定受益制计划两种。由于这两种形式的企业年金在具体内容和约定条款上不同,在企业年金费用、年金资产与负债的会计处理上也存在差异。其次,企业年金计划在操作上缺乏统一性。企业年金的列支渠道不统一以及企业年金提取比例不统一,在列支渠道上有从成本费用中列支的,也有在应付福利费中列支的。
(三)结构、规模及运营方面存在的问题
从结构方面看,当前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存在组织结构不明晰、地区及行业分布严重失衡的问题。首先就组织结构而言,由于尚未构建起企业年金主体间合理的框架体系,当前我国企业年金组织结构模糊。委托人、受托人、托管人、个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这五大责任主体责任不明晰、分工不明确,相互制约能力差,导致严重的委托代理问题和高额的资金运行成本。其次就地区及行业分布而言,也存在严重失衡的情况。从地区看,企业年金发展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的东南沿海一带,参保企业、参保人数以及基金积累数量都比较大,企业年金发展相对成熟;从行业看,企业年金的发展主要集中在以电力、电信、石化等行业部门为代表的国有大型企业。
从规模方面看,当前我国企业年金规模小,覆盖面窄,企业年金的供给与需求均不足。经过多年的发展,虽然我国的企业年金已发展到了近千亿元的规模,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这一规模还相当小,而且企业年金普及率只有5%左右。从供求角度看,当前企业年金存在供给与需求均不足的问题。在供给方面,当前企业年金的主要供给者是企业经营者,但在目前社会保险的缴费中,企业经营者的负担已经很大;在需求方面,职工应该是需求的主体,但目前我国的退休职工的工资替代率偏高也导致对企业年金的需求不旺。
从运营方面看,当前我国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渠道狭窄,运营状况不佳,增值压力大。由于国内资本市场的不完善,目前我国企业年金的投资渠道被严格限制而无法进入资本市场,我国目前企业年金的投资方向主要是银行存款和国债,投资效率低,难以满足企业年金的增值需求。
(四)宏观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
首先,相关支持政策缺失,立法不足。政策方面,到目前为止,我国现行税法中只有关于社会保险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关于企业年金税收优惠制度的唯一政策依据,只有2000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中关于企业年金缴费可以在其工资总额4%以内作为成本在税前列支的规定,但对基金运营中的税收政策和个人参加企业年金缴费税收的政策则没有具体规定。此外,当前我国在与企业年金相关的具体立法方面还是空白,导致我国目前企业年金的运行机制不规范,企业年金运行无法可依。
其次,资本市场的现状无法满足企业年金发展的要求。企业年金从成立到员工退休领取养老金中间时期很长,风险较大。而我国目前尚缺乏一个完善的、充分竞争的市场,资本市场运行规范不够完善,政府对投资活动的监管存在缺陷,加大了企业年金在市场中运行的风险,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企业年金的最终价值。而且,投资性金融产品严重不足,无法满足市场的需要,致使企业年金投资收益有限。以上这些因素导致企业年金在资本运作中的风险大大增加。如何实现企业年金的保值增值问题成为一个十分现实且迫切的问题。 最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滞后。在我国,作为养老保险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由于历史的原因,从一开始建立就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基本养老保险的平均替代率一度长期维持在80%以上。经过近20年的不断改革和大力推动,尤其是由“现收现付”模式转向“统账结合”模式后的10年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造成了政府财政养老保障负担过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实等问题,这也直接限制了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使得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既无必要亦无空间。因此,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深入改革及其有效运行是企业年金制度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
学习啦在线学习网 二、完善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建议
(一)制定科学、合理的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明确企业年金计划的实施形式
目前,我国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的缺位,使得企业缺乏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动力,导致企业年金规模小、发展速度缓慢,客观上制约了企业年金的发展。因此,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大力发展企业年金,使其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担当重要角色,并逐步使企业年金在操作上保持规范统一。结合我国国情,规定缴费制计划应成为我国企业年金会计制度的主选方式。这主要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首先,规定缴费制计划的实施较容易,会计处理也比较简单,而且职工可以明确知道自己养老金的积累情况,这比较符合我国当前企业会计实际情况的需要;其次,规定缴费制计划对劳动力流动的阻碍较小,有利于人才的合理流动,能够适应我国当前劳动力市场的客观情况;此外,实施规定缴费制计划有利于减小成本、规避风 险,这对于我国当前的企业而言,无疑是十分重要的。
(二)要规范企业年金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当前,我国的企业年金会计制度尚处于探索阶段,目前缺乏对企业主体的年金会计规范,所以必须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借鉴国外有关企业年金会计的理论架构,加强对这一领域的研究,逐步构建企业年金会计体系,规范企业年金会计的核算。此外,随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入,需要一大批较高素质的会计人员。当务之急是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只有这样才能满足企业年金会计核算的需要。
(三)要优化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宏观环境
首先,应加大企业年金的宣传力度,完善企业年金缴纳制度,激励企业和职工对企业年金的需求。
其次,政府需要颁布专门的法律、法规对企业年金的性质、市场准入与退出制度、资金来源、基金运营方式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为企业年金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和制度保证,也为监管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奠定基础,使监督和管理能够有法可依。此外,制定合理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年金的发展。
(四)要为企业年金寻求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建立良好的投资与管理机制
首先,要进一步降低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为企业年金的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从世界各国的发展情况可以看出,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越高,企业年金的替代率就会相对偏低,相反,如果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偏低,则企业年金的替代率就会相对较高。目前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金替代率高出国际平均水平30个百分点,这在一定程度上压制了企业年金的建立与发展。在企业有限的能力范围内,过高的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会使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负担无法减轻,这必然压缩对企业年金的投人。并且在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不降低的情况下,企业也没有发展企业年金的动力和压力。因此必须降低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为补充养老保险的发展留下空间。
其次,要加强企业年金与资本市场、养老保险市场的结合。企业年金的基金积聚制度决定了对其进行资产管理的必要性。作为负债资金的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对投资的安全性要求甚高,由于其刚性支出的特点,又使得企业年金的投资营运对收益性和部分资产的流动性也有相当高的要求。因此需要发展和完善资本市场与养老保险市场,为企业年金的基金营运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多元化的投资渠道,增加投资收益,降低投资风险。同时,也要利用大量补充养老保险基金进入资本市场保值增值的契机,实现资本市场自身结构的调整和效率的提高,使其运作与管理技术日趋成熟,从而使企业年金与资本市场及养老保险市场形成良性互动的关系。
最后,要建立良好的投资与管理机制。作为新型的资产管理形式,企业年金管理正引起资本市场各方的关注。企业年金的特点,要求投资的稳健与收益的稳定。目前,中国企业年金的市场化运营,主要是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虽然也有些企业委托某些专业投资机构秘密从事证券投资等,但总体上投资渠道不畅,收益难以保障。此外,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的日趋严重,妥善解决企业年金管理问题刻不容缓。而良好的投资管理机制的建立,主要在强调政府监管职能的基础上愈加注重发挥金融市场的作用。我国在企业年金运营和管理方面,应允许符合条件的信托、基金、证券、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参与和相互竞争。